[P.407]第十三品 神通之解释
〔二、天耳界论〕
今于顺序到达解释天耳界。其〔解释天耳界〕时及今后〔解释〕三神通,〔圣典文句之〕义:「彼心如斯等持之时。」等,当知由己〔解释神变〕所说同方法。而〔今后〕所有〔说明神通之〕时、可仅解说相异之处。
右〔圣典之文〕中,「以天耳界」之句中,相似于天故为「天」〔的〕。天〔耳界〕是善行业之所生故,无誊汁、痰、血等之障碍,并解脱随烦恼故,得天之净耳界领受甚远之所缘。而此〔瑜伽〕比丘之智耳界,是精进修习力所生之故,相似于〔天耳界〕。相似于天,故「天」〔的〕。又由天住所获得,自依止于天住故亦云「天」。由闻义与非命之义为「耳界」,又行耳界作用,如耳界故亦云「耳界」。其「以天耳界」。「清净」是徧净、无随烦恼。「超人之〔耳界〕」,是超人之〔听力之〕境界,即听力超人之内耳界,超越而存在。「闻两者之声」,以闻两者之声。云何为二者?「天及人」,可言为诸天之〔声〕与诸人之声。当知以部分述此声。「远与近」,远处他世界之声,又近者及至依止〔寄生〕自身之生物声。言闻其等〔之声〕。当知是叙述全部此〔种种有情非情之声〕。然,云何而令生起〔天耳界〕耶?
[P.408]彼瑜伽比丘,入定神通之基础禅而出定,由徧作〔准备〕定心,最初第一当顾念闻自然之〔肉〕耳,来自远处狮子等之麤声,〔由此而〕精舍之钟音,太鼓音,螺贝之音,沙弥或少年比丘高声读诵之诵声、一般人人之说话:「尊师!云何。」「诸贤!何耶?」等之声,鸟声、风音、足音、水沸腾呗啰呗啰之音、大阳热乾多罗叶之音,如蚁等所起之音,顾念由最麤始,次第而细之音。彼可作意于东方有诸音之音相。可作意于西方、北方、南方、下方、上方、东隅、西隅、北隅、南隅有诸音之音相。亦可作意为麤〔音〕细音之音相。彼等诸音就是彼自然之心明瞭,然者,于〔彼之〕徧作定心极为明瞭。彼作意如是之音:「今要生起天耳界。」以彼等何之诸音为所缘,生起意门转向〔心〕。此灭之时,速行四或五之速行〔心〕。其〔速行心〕最初之三或四名为徧作、近行、随顺、种姓之欲界〔心〕,第四或第五安止心而属色界第四禅。其中,与彼安止俱生起之智,当知此是天耳界。
其后〔其天耳界〕是令摄入于其〔智〕耳中。欲强化其〔耳界〕者,是唯一指之限:「我闻此处范围内之音。」而可令〔其〕增大。由此从二指、四指、八指、一张手、一罗多那〔一肘即二张手〕、内室、前庭、堂阁、僧房、僧伽蓝、附近之村、由一地方等乃至一轮围〔世界〕或由此限更止境令增大〔范围〕。如斯证得神通之〔瑜伽〕者,触基础禅之所缘而〔闻〕起于范围内之音,虽然不更入定于基础禅,[P.409]以神通智而闻〔其范围内之音〕。又如斯闻者,〔其音〕虽为〔一面〕螺贝、大鼓、小鼓音之一骚音如至梵〔天〕界,〔对其音〕欲一一辨別「此是螺贝之音,此是大鼓之音」,立刻得到简別。
天耳界论毕
〔三、他心智论〕
〔「彼如斯心等持……达不动时,为〔得〕他心智而令导引趣向。彼以〔自己之〕心悉知其他诸有情、其他诸人之心:
于他心智论,「为〔得〕他心智(解心智)」之句,理解故为解是悉知之义。以理解心是解心。解心且是智故言「解心智〔他心智〕」。「他之诸有情」,是除自己外,其余之诸有情。「他之诸人」,此不过与前面之同义语而已,但所化者为〔令彻底〕,又为美其说示而用种种之文。「以自己之心」,由自己之心而为彼等之心。「悉」,是〔种种〕差別。「知」,是知有贪等种种之种类。
然者,此智云何令生起耶?谓由此天眼而成。其〔天眼〕是此〔他心智〕之徧作(准备)。故彼比丘令增大光明,以天眼见他人心脏附近存在〔其〕血液之色,可徧求〔他人之心〕。然,若喜心之作用时,〔血液之色〕赤而如熟榕树果,若忧心之作用时,〔血液之色〕黑如熟阎浮果,若舍心之作用时,〔血液之色〕澄清如胡麻油。故彼〔瑜伽者〕:「此物〔血液〕是喜根所等起。」「此是忧根所等起。」「此是舍根所等起。」各各见他人心脏血液之色而徧求〔其〕心,可使强力他心智。然,彼如斯强力之时,虽不见心脏〔血液之〕色,〔即无准备定立刻由他人之〕心而转转其心,次第了知一切之欲界心、色〔界心〕、无色界心。义疏亦如次说:「欲知于无色〔界〕他人之心者,〔于无色有情无心脏或根之变化〕而见谁之心脏耶?眺望谁之根之变化耶?亦不〔见〕谁〔心脏或根之变化〕。此是神变者之境〔对象〕——彼顾念〔三界〕何处之心便知十六种之心——其〔十六种之心〕。此见〔他人心脏〕之说,〔是对于〕未达入〔神通之初学〕者而说。」
[P.410]其次,「有贪心」等之〔语〕中,应知贪俱之八种心是「有贪之心」。其余之〔三界及出世间〕四地之善、无记之心是「离贪〔之心〕」。而二之忧心与二之疑、掉举心之此等四心,于此〔有贪心、离贪心之〕二法中所不包摄。然,某长老等以其等〔四心〕便包摄于〔此二法中〕。
其次二种之忧心,谓「有嗔之心」。〔三界出世间之〕四地一切善、无记〔心〕是「嗔离〔之心〕」。其余之十不善心〔此有嗔心、离嗔心之〕二法中所不包摄。然,某长老等以其等〔十不善心〕亦使包摄于〔此二法中〕。
其次「有痴、离痴」之句中,依他人之方法〔严密而言者〕,唯与痴、掉举之二〔心〕是「有痴〔之心〕」。然,痴是生于一切之不善〔心〕中故,应知十二种之不善心皆有疑之心。其余是「离痴〔之心〕」。
其次从惛沈、睡眠之〔心〕是「沈郁〔之心〕」,从于掉举〔心〕是「散乱〔之心〕」。色界、无色界〔之心〕是「高大〔之心〕」,其余「不大高〔心〕」一切之〔欲、色、无色〕三地之〔心〕,是「有上之〔心〕」,出世间〔心〕是「无上〔之心〕」。达近行定之〔心〕、安止定之〔心〕,是「等持〔之心〕」,不达此两定〔之心〕,是不「等持之〔心〕」。彼达分〔解脱〕、镇伏〔解脱〕、正断〔解脱〕、安息〔解脱〕、远离解脱〔之心〕,是「解脱〔之心〕」,不达右五种之解脱〔心〕,应知是「不解脱〔心〕」。
如斯,得他智之比丘:「有贪心者而知有贪心。」乃至——「不解脱心者而知不解脱心」,如斯知一切种类〔之心〕。
他心智论毕
〔四、宿住随念智论〕
〔彼如斯心等持……达不动之时,为〔得〕宿住随念智使引导趣向其心。彼随念种种之宿住,即〔随念〕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百千生、甚多怀劫、甚多成劫、甚多坏成劫。「我于某处有如是名、如是姓、如是容貌、如是食物、如是苦乐之享受者、如是寿量。其〔我〕由此死而生于某处。于其处我有如是名、如是姓、如是容貌、如是食物、如是苦乐之享受者、如是寿量。其〔我〕由此死而生〔人界〕」,如是随念甚多宿住之样相或素姓〕。
于宿住随念智论,「为〔得〕宿住随念智」,是为对于宿住随念智。宿住是住于宿世过去生之〔五〕蕴。住者是居住、经验使自己〔于五蕴〕相续中生灭,又住者诸法也。所谓住是以境住(经验所缘)而住,〔即〕依自己之识而认识分別,如在随念断路者(佛)之时,由他人〔佛〕之识亦能认识〔分別〕。彼等〔断路者之随念〕,[P.411]唯于诸佛能得。「宿住随念」是随念宿住处之念,此为宿住随念。「智」是与其〔宿住随〕念相应之智。如斯言为宿住随念智此是「为得宿住随念智」,为证得、为得此智而言。「种种」是种种类,又〔具〕起种种之行相所说明之义。「宿住」是直自过去生为始、各各之相续住。「随念」是依〔五〕蕴之次第,又随行死与结生而忆念。
然,此宿住有六〔种〕人之随念:即外学、普通之声闻、大声闻、第一声闻、辟支佛、佛。其中外学唯能随念四十劫,不能多此以上。何故耶?慧之弱故,因彼等无名色之分別故慧弱。普通之声闻亦随念百劫、千劫,乃慧弱故。八十之大声闻随念十万劫。〔舍利弗与目犍连之〕二人第一声闻,〔随念〕一阿僧祗与十万劫。辟支佛〔随念〕二阿僧祗与十万〔劫〕。然,以上是彼等〔福智〕势力之〔范围〕。然,诸佛即无界限。
然而外学仅依〔五〕蕴次第而忆念。不依次第而不能依死与结生而忆念。然,彼等如盲者,不能〔自由〕入于所欲之处所。又如盲目者不能离手杖而行,彼等〔外学〕不离〔五〕蕴而忆念〔宿住〕。普通声闻依〔五〕蕴次第而随念,亦依门跳入死、结生而〔随念〕。八十之大声闻亦同样。然,二人之第一声闻不依〔五〕蕴之次第。见某身体之死而知〔其〕结生,更见其他〔身体〕之死而〔知其〕结生,依跳入死与结生而行〔随念宿住〕。辟支佛亦同样。然,诸佛亦不依〔五〕蕴次第,亦不依跳入死与结生。然,彼等〔诸佛〕,于数千万劫中之后时代或前时代,由所欲〔之忆念〕皆明瞭其处所。故数千万劫亦如省略文而省略,跳入欲〔忆念之〕一切处所,如依狮子之跳入而〔堂堂〕行〔忆念〕。如斯行〔忆念〕彼等〔诸佛〕之智,犹如熟练射贯头发之沙罗万伽〔菩萨〕之放射矢,不受途中之树或蔓等之障碍而必中标的,[P.412]如不妨、不违,不妨途中之诸生,不违〔目的〕,故能不妨不违而所欲之〔忆念〕把取各各之处所。
又其次,随念宿住之诸有情中,外学宿住之〔智〕见现起如萤光,普通声闻之〔智见〕如灯光,大声闻之〔智见〕如炬光,第一声闻之〔智见〕如明星之光,辟支佛之〔智见〕如月光,诸佛之〔智见〕现起庄严千光如秋空之日轮。又外学之宿住随念如盲者依其杖端而行;普通声闻之〔宿住随念〕如渡独木桥,大声闻之〔宿住随念〕如〔一时能渡四、五人〕之行桥;第一声闻之〔宿住随念〕如车行之桥;辟支佛之〔宿住随念〕如行步之大道;诸佛之〔宿住随念〕如车行之大道。
而〔本书〕之论说是声闻宿住随念之意义。故「随念」是依〔五〕蕴之次第,又随行于死与结而忆念。故欲如斯随念初学之比丘,由行乞食后而还,独居而禅思,次第入定于诸四禅,由神通之基础禅出定,应顾念〔今坐〕最后之座。由此〔追遡〕而设座,进入〔自己〕之坐卧处,由顺次追遡顾念终日终夜之所行:收纳衣床、食时、由村而归时、于村行乞时、为入村行乞时、出精舍时、于塔庙庭或菩提树庭之礼拜时,洗钵时、执钵时、由执钵时〔追遡〕至行洗脸止,于早晓时之所行、于后夜之所行、初夜之所行。而以上之事普通心亦能明瞭,然,徧作(准备)定心即成极明瞭。若此时有何事不明瞭者,应更入定于基础禅,出定而顾念。如斯即如点灯火时之明瞭。如斯于顺次追遡顾念第二日〔之所行〕、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之〔所[P.413]行〕、十日间、半月间、一月间、乃至一年间之所行。依此方便顾念十年、二十年乃至于此一生自己之结生者,应念前生之死于刹那作用之名色。然,贤明之比丘于一次〔之顾念〕而除掉结生得〔前生〕之死刹那名色为所缘。然,于前生之名色既无余消灭而他〔之名色〕生起故,其〔前生之〕处所如冥暗暗黑,由劣慧者所难见。〔然〕,彼〔劣慧者〕亦不必断灭顾念:「我除去结生不能于〔前生〕死刹那作用之名色为所缘。」彼同样数数应入定于基础禅。由此出定而顾念其〔前生之〕处所。如斯而为者,犹如强力者为重阁之角柱而伐大树,〔开始〕伐枝叶而因斧之刃毁坏虽不能伐大树,但无须绝望而放弃,往打铁店作锐利之斧,更来砍〔树〕,再毁〔其刃〕者,同更作而砍伐、彼如斯伐时,既砍断之部分无更砍伐之必要,以砍伐未砍伐之部分故,如不久而倒其大树,由基础禅而出定,不顾念前既顾念之〔所缘〕,唯顾念结生,不久而除去结生可所缘〔前生〕死刹那作用名色。以樵夫、理发者等〔之譬喻〕说明此义。
〔顾念〕右之时,最后由坐于〔现在之座追遡至现世之〕结生止为所缘而作用之智,不名为宿住智,但言徧作〔准备〕定智——或人人言〔此为〕过去分智。以其〔过去分智〕关为色界〔定〕而〔彼等所说者,徧作定智为欲界定故,名此为过去分智〕是不适当。——然,过了结生而〔前生〕死刹那之作用名色为所缘,彼比丘生起意门转向〔心〕,其消灭时,其同以〔名色〕为所缘而速行四或五之速行〔心〕。〔其中〕最初之〔三或四之速行〕,与既曾说之同样,名徧作、〔近行、随顺、种姓〕等之欲界〔心〕。最后〔之速行〕是属于色界第四禅之安止心。其时,此〔安[P.414]止〕心共所生起之智,即是此宿住随念智。依与其智相应之念「随念种种之宿住。即一生、二生……乃至……如斯随念甚多宿住之样相或素姓」。
右文中,「一生」是由结生始至于死止属于一生,亦为〔五〕蕴之一相续。「二生」等亦与此同样。其次「甚多坏劫」等之文句,当知有损减之劫为「坏劫」,有增益为「成劫」。其中由坏〔劫〕亦包摄坏住〔劫〕,〔坏住劫〕是以〔坏劫〕为出發点之故。又由成劫包摄成住〔劫〕。然,如斯解时,说:「诸比丘!有此等之四阿僧祇劫。云何为四?是坏、坏住、成、成住也。」此等〔四阿僧祇劫〕是徧摄〔于坏劫、成劫中〕。
〔世界之破坏〕
其中有三坏,「是水坏、火坏、风坏」。三坏有界限,〔第二禅之〕光音〔天、第三禅之徧净〔天、第四禅之〕广果〔天〕。由劫火而坏灭时,光音〔天〕以下〔即至初禅天止〕被火所烧。由〔劫〕水坏灭时,徧净〔天〕以下〔即至第二禅天止〕被水所没。由〔劫〕风所坏灭时,广果〔天〕以下〔即至第三禅天止〕被风所吹灭。而〔此所〕详说,常于一佛之刹土灭亡。
于佛刹土有三种,诞生刹土,威令刹土、境(所缘)刹土。其中「诞生刹土」是如来之著胎等之时所震动一万轮围世界以内。「威令刹土」是如宝经、蕴护咒、幢顶护咒稻竿护咒、孔雀护咒等,护咒威力所作用之一兆轮围世界以内。境(所缘)刹土是无边无量〔之世界〕。说:「或限所望。」是如来所望之一切处〔境刹土〕皆悉知。
如斯此三佛刹土中,〔于坏劫之时〕一威令刹土灭亡。而其灭亡时,诞生之刹土亦必灭亡。〔威令刹土〕要灭亡其刹土全部必一起灭亡,成立亦必一起成立。应知其灭亡及成立〔之状态〕如次,
[P.415]〔一、依火之破坏〕
即由劫火而灭时,最初以劫令灭亡而起大云,于一兆之轮围世界降一大雨。人人满足喜悦取出一切种子而莳。然,谷物生长〔适〕于牛所啖之程度大时,如驴鸣〔之鸣声咕噜咕噜唯雷之〕鸣而无一滴之雨。其时,雨完全断绝。即此事世尊说:「诸比丘!有数年、数百年、数十万年天不降雨时。」依雨水而活之有情命终而生于梵〔天〕界,或依花菓而活之天神亦〔生于梵天界〕。如斯经过长久之时,此处彼处之水涸渴。如斯次第鱼、龟亦命终而生于梵〔天〕界,地狱之有情亦生〔于梵天界〕。其中,或人人〔主张〕:「地狱之〔有情〕于第七太阳出现时灭亡。」
〔有反问者〕:「无禅〔之修习〕而无生于梵〔天〕界事。〔依水而活者乃至地狱有情之〕此等或者所恼于饥饿,或者不能达证于禅。如何彼等生其处〔梵天界〕耶?」天界由获得之禅而〔生于梵天界〕。可〔想〕时:「十万年之后当有劫之灭尽。」鲁加普优哈之欲界天解头〔髻〕振乱头发而泣颜,以手拭泪,著赤衣作极异之形态,仿徨人道,如次宣告:「诸人!诸人!从今十万年之后当有劫之灭尽。此世界当灭亡,大海亦涸渴。此大地之须弥山王亦当烧尽而灭亡。当有至梵〔天〕之世界灭亡。诸人!修习慈,诸人!修习悲、喜、舍!对父母尽其孝养!以尊敬家长!」彼等闻〔欲界天〕之声,大部分之人人或地居天〔感世之无常〕而生悚惧,互相心生柔软,行慈之福而生〔欲〕天界。于其处食天之净食,依风徧而徧作〔准备定〕而获得禅定。然,〔在恶趣〕之其他者,依顺后受业而生〔欲〕天界。盖,轮回转生之有情而无不[P.416]顺后受业者。彼等〔恶趣之有情〕于其处〔欲天界〕同样获得禅定。如斯于〔欲〕天界因获得之禅一切〔欲界有情〕生于梵〔天〕界。
其次雨之断绝以后,经过长时而第二之太阳出现。世尊亦如斯说:「诸比丘!〔……有第二之太阳出现〕时。」当详说七日经。而其〔第二太阳〕出现时,不能认识夜之区分及昼之区分。一太阳没而一太阳升起,世间不绝太阳之暑热。于普通之太阳有日天子,劫之灭亡于太阳则无〔日天子〕。如斯普通之太阳运行时,于虚空雨云、烟霞亦动,但劫灭之时太阳之运行,无烟霞、雨云成为如镜面无垢之太空。除〔恒河、摇尤那、舍牢浮、阿夷罗婆提、摩企之〕五河,其余之小河等之水悉涸渴。
由此经过长时,第三太阳之出现,其出现之故〔五〕大河亦涸渴。由此经过长时,第四之太阳出现,其出现之故〔五〕大河泉源之雪山中师子崖〔池〕、鵞崖〔池〕、钝角〔池〕、造车池、无热恼池、六牙池、郭公池之此等七大湖悉涸渴。由此经过长时,第五之太阳出现,其出现之故次第于大海亦留停润指节之水。由此经过长时,第六之太阳出现,其出现之故此轮围世界全部成为一烟,由烟而取去全部之水分。如此之〔轮围世界〕,一兆之轮围世界亦同样。
由此又经过长时,第七之太阳出现,其出现故,此轮围世界全部共一兆之轮围世界成为一火焰,如〔高〕百由旬种种之须弥之各峰亦破碎消失于空中。彼火焰之炎上而捕获四大天王〔天〕,烧其处之黄金宫、宝宫、宝珠宫,〔其次〕捕获三十三天,如斯捕至初禅地,烧其处之〔梵众、梵辅、大梵之〕三梵〔天〕界而至〔第二[P.417]禅地之〕光音〔天〕而止。其〔火焰〕只要有微尘行生〔之物质〕即无消失。而〔可烧者〕一切行之灭尽故,如烧酥油之火焰,不存留灰烬而〔其火〕消失,下方之虚空共上方之虚空成为一大黑暗。
如斯经过长时,起大云初降细雨,于次第雨降如莲茎、杖、杵,多罗树干等大之水流,于一兆轮围世界一切之烧尽处令充满〔雨水〕之后,〔大云〕消失。〔其水之〕下、横起风吹水,厚图如荷叶上之水滴。若〔问〕云何而成大水聚耶?〔答曰,风对水〕作孔隙而〔吹进〕故。即,风于水之此处彼处作孔隙〔之吹进〕也。如斯由风所集结吹凑拼厚〔之水〕,次第〔流〕落下方。于次第水之落时,〔落于〕梵天界处者,梵天界即〔出现,落于〕上之四欲界〔空居〕天处,〔其各各之〕天处出现。次落于地〔居天及人四洲〕处时而起强风。彼等〔强风〕如水在水瓮以闭其口,遮止而不令水流出。其甘水令压入于〔下〕,于〔水之〕上生起地味。其〔地味〕色美芳香而味甘,如不含水之乳糜表面。
其时,曾生〔第二禅〕光音梵界诸有情,寿尽或福尽由其死而生此〔地味〕。以自己之光飞行〔暗黑之〕天空之彼等〔诸有情〕,如起世因本经所说,尝到地味被渴爱所取虏而至开始一口口食〔地味〕。如是彼等消失自己之光,成为黑暗。彼等见黑暗而怖畏,出现〔直径〕满五十由之日轮。彼等见〔其太阳〕而满足喜悦:「我等获得光明。」「〔此等光明〕是为令生勇气灭我等者之怖畏而现,故太阳应是(资付勇气)」而名为太阳。如是太阳于日中光辉已而没时,「〔今〕我等消失我等所得彼光明」[P.418]而彼等更为怖畏。彼等如是思惟:「若我等得其他之光明者实是荣幸。」〔时〕恰如知彼等之心,出现〔直径〕四十九由旬之日轮。彼等见此越喜悦满足、「如知我之欲求而现〔此光明〕,故应该是月」而名为月。如斯日月出现时,诸星宿出现。由此以来可辨別夜与昼,〔辨別〕从一月、半月、季节、年。又日月出现之日,即须弥〔山〕、轮围〔山〕、雪山之出现。而彼等孟春(二月~三月)满月之日同时出现。云何〔同时出现耶〕?犹如炊煮稷饭时,若一击〔其釜,釜中之稷饭表面〕即现凹凸,或部分升高,或〔部分〕低凹,或〔部分〕为平坦,〔此大地〕高处为山,低处为海,平坦处为洲。
时,彼等有情食地味,渐次或者成为美貌,或者为丑貌。彼等之中,美貌者轻蔑丑貌者。因彼等之轻蔑,彼地味消失而出现地饼。时因彼等依然〔轻蔑其他〕而〔其地饼〕亦消失而出现林藤。时彼凝然〔轻蔑其他〕其〔林藤〕亦消失,以无皮无糠有净芳香之白米乃不耕而实熟之米出现。如是彼等容器生,彼等以米入于容器而置于石上自然起火焰而煮。其饭味美如须摩耶花,此汤又不要加添调味料,欲食任何之味,〔自然〕必成其味。彼等食麤食故,由此以来而至生起大小便。
时彼等为排出〔大小便〕而破开〔大小便之〕口,于男〔出现〕男性,于女出现女性。其时,女于男、男于女而互相甚恋思。因彼等甚为恋思而生爱欲之热恼,[P.419]以各行淫法。因彼等非法之缘受行诸识者所呵责厌恶,为覆蔽其非法而建家居。彼等住居于家居而次第傚仿一人生来怠惰之有情而为〔米之〕储蓄。由此以来,米包皮糠,于刈取处不再生长。彼等集而悲叹:「诸人!实于有情出现恶法。我等当为意生之〔有情。然今行恶法之故成为胎生之有情〕。」——详说之理趣于起世因本经所说。
如是〔彼等对各自之所有物〕附定界限。时一人之有情盗取他人之所有物。二次呵责彼〔而再盗者〕,三次〔人人〕即以手、石、棒打〔彼〕。彼等生如斯盗取、呵责、妄语、笞罚等时,相集而思议:「我等于我等中应咎戒者即正咎〔之〕,应呵责者即呵责〔之〕,应摈斥者即摈斥之,撰出制止此一人有情云何?然者,我等颁与彼米之几分。」而〔彼等〕诸有情如斯决议时,最初于此贤劫,是此〔释迦牟尼〕世尊还在菩萨时,当时〔彼菩萨〕于彼等诸有情中比谁都丽容美貌而有大势力具足觉〔慧〕,有抑止、策励〔他〕之力。彼等至彼〔菩萨〕之处撰请为〔王〕。彼由彼大民众所撰出故为大撰出〔王〕,是刹土之主故为刹帝利,以如法平等令其他人人喜欢故为王。如斯以此等三名称呼彼。然,世间有希有之位置时,菩萨必最初就其位置之人。故如斯菩萨最初成立为刹帝利众时,婆罗门等之种姓亦渐次成立。
右之〔世界转变〕中,劫灭令〔起〕大云〔时〕至〔劫〕火之灭尽止,此一阿僧祇劫谓坏〔劫〕。由劫灭亡火之断灭〔时〕以水充满一兆之轮围世界至大云之完成止,此是第二阿僧祇而谓坏住〔劫〕。由大云之完成〔时〕至日月之出现,此是第三[P.420]阿僧祇谓成〔劫〕。由日月之出现〔时〕再至劫令灭亡而〔起〕大云止,此是第四阿僧祇谓成住〔劫〕。此等四阿僧祇为一大劫。应知由最初火〔劫〕之灭亡与成立之如以上。
〔二、由水破坏〕
其次由水劫灭时,最初以劫令灭亡而起大云等,此详细之说同样于前说。然,有不同如次。〔即〕前之状态如第二之太阳〔出现〕,此时劫使灭亡而起碱性水之大云。其最初降细雨,渐次降大水流,充满一兆之轮围世界。触到碱水之土地及山等亦皆总灭没于〔水中〕,水是由四方以风所保持。由大地至第二禅地被水所浸。〔水〕于其处亦使〔第二禅地之少光、无量光、光音之〕三梵天界亦灭没而至〔第三禅〕徧净天止。其〔水〕只要有行生微尘〔之物质〕即无止息。而水浸征服〔灭没〕一切行生〔之物质〕后,〔水〕立刻止息而消失,下方与上方虚空共成一大黑暗。——如斯〔以下〕一切如既所说。但此时最初出现〔第二禅〕光音、梵〔天〕界之世界。又由徧净〔天〕死没诸有情生于光音〔天〕等。
右〔世界转变〕之中,由劫灭令〔起〕大云时至劫灭水之断灭止,此为一阿僧祇〔即坏劫〕。由水之断灭〔时〕至大云之完成止,此为第二阿僧祇〔即坏住劫〕。由大云完成之〔时至日月之出现止,此为第三阿僧祇即成劫。由日月之出现至劫灭令起大云止,此为第四阿僧祇即成住劫也〕。此等四阿僧祇成一大劫。由水〔劫之〕灭亡与成立当知如以上。
〔三、由风破坏〕
由风劫于灭亡时,最初劫之灭亡令起大云等,详细之说同样于前说。然,有不同如次。〔即由彼火之灭亡〕时,如第二太阳之〔出现〕,此时因劫之灭亡而起风。其〔风〕最初吹上〔地上之〕麤尘,由此〔附于地之〕软尘、细[P.421]砂、麤砂、砾、石等乃至重阁之大的岩石、在溪谷之乔木亦被吹上。彼等由大地升入高空中不再落下,于其处〔空中〕粉碎为微尘而成无。时渐次由下方之大地中起风,动转、颠覆土地吹上空中。百由旬大之土地部分、二百、三百、四百、五百由旬大之〔土地部分〕亦被疾风吹上而破坏,于空中所粉碎为微尘而成无。轮围山、须弥山亦被风吹上而入于空中。彼等互相接触所粉碎为微尘而灭亡。依如斯之方法而地居〔天〕宫、空居〔天〕宫亦灭亡,六欲天界亦令灭亡后,灭亡一兆轮围世界。其时,轮围〔山〕与轮围〔山〕、雪山与雪山、须弥山与须弥山互相冲突粉碎为微尘而灭亡。由大地至第三禅地止被风所取。〔风〕于其处亦使〔第三禅地之少净、无量净、徧净之〕三梵天界灭亡而至〔第四禅〕广果〔天〕止。如斯,〔风〕令灭亡一切行生〔之物质〕而后亦自灭亡,下方之虚空与上方之虚空皆成一大黑暗——此〔以下〕一切如既所说。但此时徧净梵〔天〕界最初出现世界。又由广果天死没诸有情而生于〔第三禅〕徧净〔天〕处等。
在〔世界转变之〕中,由劫之灭亡使〔起〕大云时至劫之灭亡至风之断灭止,此是第一阿僧祇〔即坏劫〕。由风断灭之〔时〕至大云之完成止,此是第二阿僧祇〔即坏住劫〕……乃至……此等四阿僧祇为一大劫。由风〔劫〕之灭亡与成立,应知如以上所述。
〔世界破坏之理由〕
依如何之理由而如斯世界之灭亡耶?以不善根之故。即不善根增盛时,如斯之世界灭亡。而彼〔世界〕贪多增盛时,由火而灭亡,嗔多增盛时,由水而灭亡——或人人说嗔多增盛时,由火而〔灭亡〕,贪多增盛时,由水而〔灭亡〕——痴多增盛时,由风而灭亡。虽如斯灭亡,如说〔初〕连续七次由火而灭亡,八次由水而〔灭亡〕,再七次由火而灭亡,八次由水而〔灭亡〕,于每八次[P.422]〔由水而〕灭亡,七次由水而灭亡后,更七次由火而灭亡。于以上乃经过六十三劫。其次虽达由水之灭亡,得斥〔此〕之机会,风满六十四劫之寿,推破〔第三禅〕徧净〔天〕而使世界灭亡。
而又随念劫之比丘随念宿住,此等诸劫中,以随念:「多坏劫、多成劫、多坏成劫。」云何〔随念耶?〕依:「我于某处〔有如斯名……〕。」等之方法而〔随念〕。其中:「我于某处……。」我于某坏劫,又谓〔如斯〕于某生、〔某〕胎、〔某〕趣、〔某〕识住、〔某〕有情居、〔某〕有情众之〔义〕。「如斯名」是帝须或弗沙〔之名〕。「如斯姓」谓迦旃延或迦叶〔之姓〕。此彼〔比丘〕于过去生言随念自己之名或姓。
若又于〔过去生〕时,欲随念自己容貌之美〔丑〕、或麤妙〔食〕之生活状态、或苦乐多〔寡〕、或短命长寿之状态者便随念之。故言:「如斯容貌……如斯寿量。」其中「如斯容貌」者,是白色或褐色也。「如斯食物」,〔是于在家者之时〕米、肉、饭之食,〔或于苦行者之时〕有混合果实之食。「如斯苦乐之享受者」,是种种类之身心有味著、无味著等別之苦乐享受者。「如斯寿量」,是唯百岁之寿量、或八万四千劫之寿量。
「其〔我〕由此死而生于某处」,是彼之我由其生、胎、趣、识住、有情居、有情众死,〔言〕更生于某生、胎、趣、识住、有情居、有情众中之〔义〕。「于某处我亦……有」,言又于其生、胎、趣、识住、有情居、有情众更……有〔之义〕「如斯名」者,如前所述。又某次「我于某处……」此言次第追遡过去世〕行者随意〔处〕之随念。「其我由此而死」〔由上世而下〕来之观察。故言「生此人界」,于此〔人界〕生起之前,对彼〔瑜伽〕者之生处,如斯言知「生于某处」。又「于某处我亦……有」[P.423]此等之事,为示说彼〔瑜伽者现在〕此生前之生处名、姓等之随念。故「其〔我〕由此死而生此〔人界〕」,是言彼我〔现世之〕前由彼处死,生此〔人界〕之某刹帝利家或婆罗门家〔之义也〕。
「斯」是如斯。「样相或素姓」,名姓之素姓,容貌〔食物、苦乐、寿量〕等之样相。然,由名、姓而有情是帝须、迦叶〔与其素姓〕,由容貌等而辨別褐色、白色等种种〔其样相〕。故名、姓是素姓,其他为样相、「随念多宿住」,此意义明白也。
宿住随念智论毕
〔五、死生智论〕
「〔彼如斯心等持……达不动时,为〔得〕诸有情之死生智,引导其心令趣向。彼以超人清净之天眼,见诸有情之有死有生,知诸有情随业而趣于劣、胜、美、丑、幸与不幸。〔即〕『诸贤!此等之有情具身恶行、具语恶行、具意恶行,诽谤诸圣者而有邪见,取得邪见业。彼等身坏死后,生于苦界、恶趣、随处、地狱。诸贤!或此等之有情具身善行、具语善行、具意善行,不诽谤诸圣者而有正行,取得正见业。彼等身坏死后,生于善趣、天界。』以如斯超人清净之天眼,见诸有情之有死有生,知诸有情随业而趣于劣、胜、美、丑、善趣、恶趣〕」。
于诸有情之死生智论,「为〔得〕死生智」,是为死、生之智。依其智而知诸有情之死、生,是为其〔智〕即言为天眼智之义。「引导其心令趣向」,是引导令趣向徧作(准备)心。「彼」是令心趣向之彼比丘。其次「天〔眼〕」等中,相似于天故为「天〔的〕」。然,诸天由善行业而生——胆胜汁、痰、血夜等之障碍,随烦恼之解脱故,得领受远方之所缘——有天之净眼。而由精进修习力而生智眼亦类似于〔天之净眼〕。相似于天故为「天〔的〕」。又依天住所获得故,依止于自己之天住,故亦为「天〔的〕」。又依光明之把持而有大光辉故亦为「天〔的〕」。又见壁等彼方之色(物质)而是大伟人故亦为「天〔的〕」。当知此一切是由声论〔之语原的解释〕。依见之义而为「眼」,如眼行眼之作用而为「眼」。见死与生,因见清净故为「清净」。然,唯见死而不见生者,是执断见者;唯见生而不见死,是执新有情出现见者,然,见其〔死、生之〕两者,是超越前二种之恶见故,彼之见是见净清为因。而诸佛弟子[P.424]见此〔死、生之〕两者,故言:「见死、生是见清净为因故『清净』。」超越人之〔认识〕境界以见色(物质)为「超人〔眼〕」,又知超人之肉眼故为「超人〔眼〕」。故「以超人清净之天眼见诸有情」,如以人之肉眼〔眺望〕,〔以天眼〕眺望诸有情。
对于「有死有生」之句,于死之刹那又是生之刹那之〔诸有情〕,不能以天眼见〔此〕,但今将死之临终者,是为「有死」者,又取结生〔心〕以完成生者,是为「有生」者之意义。如斯为有死有生为彼等〔有情〕。见者见也。「劣」是与痴之等流相应故劣之生、家、财等而被侮辱、轻侮、轻蔑、蔑视。「胜」是与不痴之等流相应故与前者相反。「美」是与不嗔之等流相应故为所好、所望为适意之容貌者。「丑」是与嗔之等流相应故非所好、非所望、非适意之容貌者。谓不妙色、丑色之义。「幸福」是行善趣者,又与不贪之等流相应故,为富、大财者。「不幸」是行恶趣者,又与贪之等流相应故,为贫穷而缺乏饮食者。「随业而趣」,是积集种种业〔随业而〕趣者。
右中「见有死〔有生〕」等之前句,述天眼之作用,又「知〔诸有情之随业……而趣〕」之后句,〔述〕随业趣智之作用。而其〔天眼及随业趣借〕生起之次第如次。得此〔天眼之〕比丘,向下方之地狱使增大光明,见地狱之诸有情受大苦。如斯之见是天眼之作用。彼〔欲知地狱之有情令至地狱之业,入定于基础禅而出定,依徧作(准备定)〕如斯作意:「行如何之业,此等有情受此之苦耶?」彼:「行斯业〔以受此苦〕。」其〔令彼等至地狱〕以业为所缘而令智生起。〔此谓随业趣借〕。同样向上方之天界,令增大光明,见〔天界之〕欢喜林、杂合林、麤澁林等之诸有情受大幸福。如斯之见亦是天眼之作用。彼〔欲知天界之有情令至天界之业,入定于基础禅而出定,由徧作(准备定)〕如斯作意:「行如何之业,此等有情而受此幸福耶?」彼:「行斯业〔而彼等受此幸福〕。」其〔令彼等至天界〕以业为所缘使智之生起,此名随业趣智。[P.425]此〔随业趣智,于天眼智以外〕別无徧作(准备定)。如此〔随业趣智〕之未分智亦同样〔天眼智以別无徧作〕。然,以天眼为基础,此等〔随业趣智、未来分智〕必与天眼俱成也。
于「身恶行」等,行恶事,又行恶事是烦恼所転秽故为恶行。由身之恶行,又由身所生之恶行故为身恶行。对于〔口恶行乃至意善行等〕之其余者亦同样。「具」是具备。
「诽谤诸圣者」,是欲〔陷〕佛、辟支佛、佛弟子〔等〕诸圣者乃至在家须陀洹于不利,以极端之〔恶〕事、又以毁损〔彼等〕之德,谓诽谤、讥呰、呵责〔彼等〕。其中,言:「此等之人人无沙门法,彼等非沙门。」以极端之恶事而诽谤。言:「此等之人人无禅、解脱、道、果。」等。当知毁损〔彼等之〕德而诽谤。而故意诽谤,或不知而〔诽谤〕,两者皆为诽谤圣者。〔诽谤圣者〕是重业而如无间〔业〕,为天障及道障,然,〔与无间业异者〕是可治也。为明瞭此事,当知次之故事。
据说,某村一长老与年青比丘行乞。彼等于最初之家唯得一匙之热粥,长老〔因空腹〕为腹风所冲而〔腹痛〕。彼思惟:「此粥适合我,于未冷之间饮之。」人人为运彼置境界标之树干坐而饮〔此粥〕。今一人〔即年青比丘〕嫌恶彼而言:「老师为过饥所负,〔不得行〕是我等之耻。」长老于村行乞已而归精舍以言年青比丘:「汝!汝住此〔佛〕教耶?」「然,尊师!我是须陀洹」。「然者汝!汝勿为〔更得〕上道之努力」。「尊师!何故耶」?「汝诽谤漏尽者」。彼〔年青比丘〕向彼〔长老〕忏悔。由此宥恕其〔诽谤〕业。
[P.426]故其他者若诽谤圣者,往〔圣者之处〕,若自己较〔圣者〕年长,蹲坐应忏谢言:「我言尊者如斯,请堪忍我。」若〔自己较圣〕年少,礼拜之后蹲坐合拿而忏悔:「我言尊师如斯,请堪忍我。」若〔自己行诽谤后〕而往他处者,自往〔圣者之处忏谢〕,或应遣门弟等于〔圣者之处〕忏谢。若自己及〔门弟等〕皆不能往者,往〔自己住〕精舍之诸比丘之处,若〔诸比丘较自己〕年少者,蹲坐而〔如前述忏谢〕。若〔诸比丘较自己〕年长,对年长者行说〔忏谢〕法,应忏谢言:「尊师等!我某名,如斯言尊者,请尊堪忍我。」而在众前虽不堪忍但必行此。若〔圣者〕是云水比丘,彼之住处及往处皆不明,或往贤善比丘之处,应言:「尊师!我某名,我如斯言尊者,我每随念而后悔。我应云何耶?」彼言:「汝勿念虑。长老必堪忍汝,安心吧!」彼〔诽谤者〕亦向圣者所往之方角而合拿,应言:「请堪忍。」若彼〔圣者〕已般涅槃,往彼般涅槃床之处,乃至往墓处而悔谢。作如斯时,不为天障、道障,宥恕〔诽谤业〕。
「邪见」〔者〕是颠倒见者。「取得邪见业」,是由邪见取得种种之〔恶〕业者,及从他人之邪见原因而取得身业等者。而此时,由〔前所述包摄〕语恶行之语以诽谤圣者,虽由意恶行之语而包摄邪见,更述此等〔诽谤圣者及邪见之〕二,当知为示〔此二〕大罪事。然,诽谤圣者相似于无间〔业〕故为大罪。〔即〕如次所说:「舍利弗!犹如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之比丘,于现世而一向迈进〔阿罗汉〕,舍利弗!与此同样,不舍其〔诽谤圣者之〕言,不舍[*]其〔诽谤圣者之〕心,不舍除[P.427]其〔诽谤圣者之〕见者,如由〔狱卒〕拉来投于〔地狱〕者,我说〔彼比丘亦必投于〕地狱。」其他没有较邪见更大罪。所谓:「诸比丘!我不见其他一法如此邪见之大罪者,诸比丘!邪见为最大之罪恶。」
「身坏」,以徧舍有执受〔有情之五〕蕴。「死后」是其〔身坏之〕后即取生起蕴之时。或又「身坏」是命根之断绝。「死后」是由死心之后。
如「苦界」之一切,皆是地狱之別名。然,地狱是离去天或解脱之福因故,无诸乐故为「苦界」。苦趣即〔苦〕之依处故,为「恶趣」。又有累累之恶过,由邪恶业而生之趣〔即依处〕故为「堕处」。又灭亡者裂离四肢五体,落于此处故为「堕处」。于此毫无快乐与利得可言故为「地狱」。或又依苦界之语而说明为畜生界。然,畜生界因离去善趣故虽为苦界,以生于有大权势之龙王等故为恶趣。依恶趣之语〔说明〕为饿鬼界。然,由离去善趣而为苦趣故苦界亦为恶趣,但如阿修罗之不堕故非堕处。依堕处之语〔说明〕为阿修罗界。然,如前所说明之义,为苦界亦为恶趣,又〔舍弃〕一切〔福惠之〕聚合而堕〔其处〕故为堕处。由地狱之语〔语明〕阿鼻〔地狱〕等之多种地狱。「生」是接近而生于其处之义。
由上述之相反当知是白分〔即善之方面〕。但有次之差异。即善趣之语是人趣所摄,天之语是天趣〔所摄〕。其中善之趣故为「善趣」。色等之境善为最上故为「天」。其〔善趣及天〕一切,由碎破、破灭之义故为「界」,此是语义。
以「如斯超人〔清净之〕天眼」等一切是结语。言以斯天而见,是此处之略义。
而欲以如斯之〔天眼〕而见之初学善男子,以〔地、水、火、风、青、黄、赤、白八徧之任何〕彼徧为所缘而以〔十四种之调练〕神通之基础禅等,由一切行相令[P.428]适合引导于〔天眼智〕,应以火徧、白徧、光明徧之三徧之任何使接近〔天眼智〕。〔即以其徧〕为近行禅之境(所缘)而使增大。此时其意义是不令生起安止〔禅〕。然,若不令生起〔安止禅,其徧〕为基础禅之依止而不为徧作(准备定)之依止。而于此等三〔徧〕之中,唯光明徧最胜〔而其他二徧为此之次〕。故其〔光明徧〕又他〔二徧之任何之一为所缘〕,如于所说徧之解释之方法令生起〔四种禅〕,更唯在近行地令徧增大。当知其〔徧〕之增大法亦如说徧之解释。〔而唯其〕令增大处之内而见色。然,〔最初之中〕见其色〔而以徧作(准备)以不徧满光明〕者,徧作之机会便成过去。如是光明消失,若其消失者,色亦不见。其时,数数入基础禅而出,〔更以徧作心〕可令徧满光明。如斯渐次成强固之光明。与「于此处有光明」〔作界限者〕唯其界限处必续存光明,坐终日亦见〔其处之色〕者,〔即终日亦〕见其色。对此有譬喻行人依藁之火炬而行夜道。
即某人依藁之火炬行夜道。彼其藁之火炬消失,时即不见其〔道〕之高低。彼以其藁之火炬轻打于地上再令燃上。其〔藁之火炬〕较前燃焰之光明更放大光明。如斯数数消失而再燃上遂至太阳出。太阳出时,〔已经〕弃其火炬而不用,可行终日。
徧作(准备)时之徧光明,时如右火炬之光明。〔最初之中〕见色者,徧作之机会过去光明消失时不见色,如火炬消失时见〔道〕之高低。数数入〔基础定〕者,如火炬轻打于地。再行徧作更使徧满强力光明,如较前火炬之光明更放大光明。唯强固之光明限〔续存于一定之〕处,如太阳之出现。去小光明,依较强力之光明以终日见色,如弃藁之炬火而终日步行。
其时彼比丘肉眼不现——在腹内之〔物质〕、依止心脏之〔物质〕,依止地面下[P.429]之〔物质〕,在壁、山、墻彼方之〔物质〕,在他轮围世界之〔物质〕——斯色(物质)现于〔彼之〕智眼,恰如于肉眼见时,当知天眼生起。而于此时唯〔其天眼〕有见色之能力,其前分之诸心即不然。又此〔天眼〕于凡夫有障碍。何故耶?曰,彼〔凡夫〕决意:「某某处有光明。」虽贯串于其地中、海中、山中之处而一光明生,见可怕之夜叉、罗刹等之相者即生怖畏,斯心陷于散乱而彼禅乃惑乱。故见色时,即不能不起不放逸。
如其天眼生起之次第。〔即〕如前所说〔于肉眼不见〕色为所缘,意门转向〔心〕生、灭之后,其同色为所缘而四或五之速行生等之一切,当知如前〔所说〕。于此前分之诸心是有寻有伺之欲界〔心〕,令成最后〔神通〕目的之心,是属第四禅之色界〔心〕。与此俱生之智,言为「诸有情之死生智」,亦言「天眼智」。
死生智论毕
〔五神通之杂论〕
即此等〔五神通〕之中,此称死生智之天眼,亦有未来分智与随业趣智之二关联智。故此等二神变及五〔神通〕之七神通智,是〔经典〕之所述。
今为令蒙昧彼等〔七神通智〕之所缘分別。
右〔偈之〕说明如次。即四种所缘三法是依大仙之所说。云何为四?是小所缘三法、道所缘三法、过去所缘三法、内所缘三法。其〔七智之〕中:
〔一、神变智之所缘〕
神变智是对小、大、过去、未来、现在、内、外所[P.430]缘之七所缘而作用。云何〔作用耶〕?曰:(一)欲行以身依止于心而令身不显现者,依心力令身变化,安置身于〔神变心〕之大心时——与〔心〕结合为所缘(色身)——以色身为所缘故,其〔神变智〕有「小所缘。」(二)欲行以心依于身而令身显现者,依身力令心变化,色身安置于基础禅心时——有与〔身〕结合[*]为所缘(色界心)——大心〔之色界禅心〕为所缘故,〔于神变智〕有「大所缘」。(三)次〔神变智〕过去而灭,以〔基础禅〕心为所缘故,〔于神变智〕有过去所缘。(四)安置大界(佛舍利)时,如大迦叶长老等决意未来之事者,有「未来所缘」。
据说大迦叶长老行安置大界(佛舍利)决意:「于未来〔至阿育王之出世〕二百十八年间,此等之香不消灭,〔此等〕之花不萎,〔此等之〕灯火不消失。」一切如其所决意。
马护长老〔在银多耶森林〕见住瓦达尼耶之比丘众食乾食,而决意:「岩泉于每日每日之食前成为酥味。」于食前汲〔水〕即成酥味,食后而成普通之水。
(五)其次使身依止于心,身不显现而行时,〔于神变智〕是「现在所缘」。(六)以身力而令心〔变化〕又依心力使身变化时,及自己化作童子之形等时,是自己之身心为所缘故〔神变智〕是「内所缘」。(七)其次于外部〔化作〕示现象〔兵〕、马〔兵〕等时,〔神变智〕是「外所缘」。如斯当知神变智是对七所缘而作用。
〔二、天耳界智之所缘〕
天耳界智是对小、现在、内、外所缘之四所缘而作用。云何〔作用耶〕?曰:(一)其〔天耳界智〕是以声为所缘,声是〔欲界〕故,于〔天耳界智〕为「小所缘。」(二)次唯以现存之声为所缘而作用故,〔于天耳界智〕为「现在所缘」。(三)闻自己腹中之音时,其〔天耳界智〕为「内所缘」。(四)闻他[P.431]人之声时,为「外所缘」。如斯当知天耳界智对四所缘而作用。
〔三、他心智之所缘〕
他心智是对小、大、无量、道、过去、未来、现在、外所缘之八所缘而作用。云何〔作用耶〕?曰:(一)知欲界他人之心时,其〔他心智〕为「小所缘。」(二)知色界、无色界之心时为「大所缘」。(三)知道、果时,为「无量所缘」。而此时凡夫不知须陀洹之心,须陀洹〔不知〕斯陀含之心。乃至〔阿那含不知〕阿罗汉之心。然,阿罗汉知一切者之心。其他上者〔知〕下者之心,而知此〔他心知之〕差异。(四)道心为所缘时,是「道所缘」。(五)次于过去日间及(六)未来七日间知他人之心时,为「过去所缘」及「未来所缘」。(七)云何〔他心智之〕「现在所缘」。
现在有:(一)刹那现在、(二)相续现在、(三)期现在之三种。其中:(一)刹那现在是经生、住、灭〔之三心刹那〕。(二)相续现在是属于一、二相续时。坐于暗中即行光明处者,暂时所缘不明瞭。而至〔其所缘〕明瞭之间当知有一、二相续时。又行于光明处者入于室内,暂时舜间色不明瞭。而至〔其色〕明瞭之间当知有一、二相续时。又立于远方者,〔见〕洗衣之人人令手上下〔以棒打洗衣物已〕,又见打钟、大鼓之动作已亦暂时不闻其音。而至闻〔其音之〕间,当知有一、二相续时。以上是中部诵者〔之说〕。然,增支部诵者说色相续,非色相续之二相续,涉〔河〕水而去者,水所起之波纹虽至岸边而暂时不静止,又行路者来,其身体之热气暂时不冷,于炎日下来入室内者,暂时不去暗,又于室内作意业处者,日间开窗而〔外〕望,暂时不镇静两目之眩,此谓色相续以〔暂时之间〕,说非色相续于二、三速行[P.432]时,此两者皆谓相续现在。次(三)一期现在者,是以一生之期间〔一切言是现在〕。对此于贤善一夜经说:「诸贤!意与法此两者是现在其为现在之时,识为欲贪所结缚。为欲贪所结缚故,识便欢喜其〔意与法〕。欢喜此者现在为诸法所左右。」又此〔三现在之〕中,相续现在是诸义疏之所述,一期现在是经中〔所说〕。
或人人〔即无畏山住者〕,其〔三现在之〕中,说刹那现在心亦是他心智之所缘。何故耶?神变者与〔他心智的对相〕之他人于一切刹那心生起,彼等〔于两者一刹那心之生起〕如次言:「犹如投一把花于空中时,即花与〔花〕、茎与茎必互相相碰,顾念群聚甚多诸人之心时:『我知他人之心。』〔彼以自己一刹那之〕一心,必以一人之心〔其心〕生之刹那,得知或住之刹那或灭之刹那。」〔无畏山住者如是说明〕。然,虽顾念百年千年,顾念之心(转向心)与知之心(速行心)之二者,〔一点都〕不同一时故,又转向(顾念之心)与速行(知之心),若有喜好〔所缘之〕处,〔前者为舍受而后者为忧受〕者,即成为不同所缘之过失故,诸义疏破斥〔彼等之说〕为不妥当。〔故刹那现在非他心智之所缘〕。但相续现在与一期现在当知是〔他心智〕之所缘。其中,由现存速行之经过(路)于前后唯二、三速行经过(路)时间是他人之心者,皆言为相续现在。其次于相应〔部〕之义疏说:「一期现在是以说明速行时[*],〔而非指一期相续之全体〕。」此为善说。其处之说明如次:「神变者欲他人之心而顾念〔他人之心〕,〔神变者之〕转向(顾念心)以〔他人之〕刹那现在〔心〕为所缘后,与其共灭。由此有四或五之速行〔心〕。其最后〔之速行〕是神变心,其余〔之三或四之速行〕是欲界心。其等〔四或五之〕一切〔速行心亦转向心之所缘〕而以同灭心为所缘,〔转向心与速行心〕非有別异之所缘,由一期为现在之所缘故。又〔转向、速行〕虽皆为一所缘,但唯神变心以知他人之心,其他〔之转向心或欲界速行心等〕即不然。如于眼门唯眼识见色而如其他〔之转向心等〕即不然。」
此〔他心智〕唯依相续现在与一期现在为现在所缘。或又入于相续现在及一期[P.433]现在故,当知唯依一期现在,以现在〔其他心智〕为所缘。(八)其次〔他心智〕唯他人之心为所缘故〔他心智〕是「外所缘」。如斯当知他心智是对八所缘而作用。
〔四、宿住随念智之所缘〕
宿住智是对小、大、无量、道、过去、内、外、不可说所缘之八所缘而作用。云何〔作用耶〕?(一)其〔宿住智〕随念欲界〔之五〕蕴时为「小所缘」。(二)随念色界、无色界〔之诸〕蕴时为「大所缘」。(三)随念于过去自己或他人令修习道或令作证果时为「无量所缘」。(四)随念唯令修习道时为「道所缘」。(五)又此〔宿命智〕决定而唯有「过去所缘」。〔即无现在所缘、未来所缘〕。
有关此虽如他心智或随业趣智亦有过去所缘,而其中,于他心智唯七日内之过去心为所缘。然,其〔他心智仅以心为所缘,如宿命智〕不知他之蕴〔即色、受、想、行蕴〕及关联〔五〕蕴之〔名、姓等〕。又〔他心智以道为所缘虽于前说〕,与道相应之心为所缘故,是依异门而说以道为所缘。其次于随业趣智唯过去之思〔即业〕为所缘,〔其他之诸蕴不成为所缘〕。然,于宿命智对过去诸蕴或关联于蕴之〔名、姓、寿量等〕亦毫无所缘。然,其〔宿命智〕是对过之蕴及关联蕴之〔名、姓等〕之诸法而至于一切知智也。当知〔他心智、随业趣智、宿命智之〕差异。以上是义疏之〔说明〕法。然于發趣〔论〕说:「善蕴是神变智、他心智、宿命随念智、随业趣智、未来分智之所缘缘。」故。〔受、想、行、识之〕四蕴皆是他心智、随业趣智之所缘也。其中,随业趣智是善不善〔之四蕴为所缘〕。
(六)其次〔宿命智〕随念自己之蕴时,此〔宿命智〕是「内所缘」,(七)随念他人之蕴时是「外所缘」。(八)于「过去毘婆尸佛世尊,彼母是盘头摩帝而父是盘头摩」等之方法以随念名、姓、地相等时是「不可说所缘」。而于此名、姓当知连结于蕴即成世俗之文义而非文字〔之本身〕。然,文字〔之本身〕是声处所缘故,小所缘[P.434]〔即为欲界〕所缘。所谓:「词无碍解是小所缘。」关于说〔不可说所缘〕乃我等认许之处。如斯当知宿命智是对八所缘而作用。
〔五、天眼智之所缘〕
天眼智是对小、现在、内、外所缘之四所缘而作用。云何〔作用耶〕?曰:(一)其〔天眼智〕以色为所缘,色是小〔即为欲界〕故,〔天眼智〕是「小所缘。」(二)又对现在色而作用故是「现在所缘」。(三)见自己之在腹中等色时是「内所缘」。(四)见他人之色时是「外所缘」。如斯当知天眼智对四所缘而作用。
〔六、未来分智之所缘〕
未来分智是对小、大、无量、道、未来、内、外、不可说所缘之八所缘而作用。云何〔作用耶〕?曰:(一)其〔未来分智〕知「此者未来当生于欲界」时是「小所缘」。(二)知「〔此者〕当生于色界或无色界」时是「大所缘」。(三)知「〔此者〕当修道可作证果」时是「无量所缘」。(四)唯知「〔此者〕当修道」时是「道所缘」。(五)其次决定而〔未来分智〕是唯「未来所缘」。
对此,虽于他心智亦有未来所缘,而其〔他心智〕以七日以内之未来心为所缘。然,其〔他心智仅以心为所缘,如未来分智〕不知他蕴〔即色、受、想、行蕴〕及关联〔五〕蕴之〔名、姓等〕。未来分智同于宿住智〔所缘〕之说,未来〔之蕴及关联于蕴之名、姓等〕不成为所缘。
(六)知「我当生于某处」时是「内所缘」。(七)知「某某当生于某处」时是「外所缘」。(八)依「于未来弥勒世尊当出世。须梵摩婆罗门为彼父。梵摩婆帝婆罗门女〔为〕母」等之方法以知名、姓时,与说宿住智〔之所缘〕同样,是「不可说所缘」。如斯当知未来分智对八所缘而作用。
校注
底本三七六页以下。 D. I, p. 79. 此文于底本虽无举出,但底本以下顺次解说此文故、便宜上而揭出之。 以下底本四〇七页至最后行之二十行与 Pṭs. A. I, p. 35. 之文一致。 超越(vītivattitvā),于底本有 pī ti vattitvā 是错误,由暹罗本、缅甸本 Pṭs. A. I, p. 353 之同文订正。 以下至天耳界说明之最后底本一页余概与 Pṭs. A. I, p. 352f. 一致。 对下之说明底本一三七页以下參照(本书一.二二九页以下)。 所摄入(patitā hoti),于底本及缅甸本有 patito hoti, 今取暹罗本。盖此语之主语是 sotadhātu 是女性名词故此 patitā 亦要为女性形。 一地方等(janapadādi),于底本有 janapadāni 想是误植,今从暹罗本、缅甸本。 D. I, p. 79f. 此文于底本没有,以下底本依此文作解说故,便宜上而揭出。 以下他心智之全部说明,其顺序多少有不同,但与 Pṭs. A. I, p. 354f. 一致。 谁亦不〔见〕(na kassaci),底本于此不切句读,与次文其侭断续亦不可。 十六种者以下说明,指:「一有贪、二离贪、三有嗔、四离嗔、五有痴、六离痴、七沈郁、八散乱、九高大、一〇不高大、一一有上、一二无上、一三等持、一四不等持、一五解脱、一六解脱之十六种心。」 贪俱之八种心,于底本四五四页说为贪根之八种心。 二之忧心于底本四五四页说嗔根之二种心,二之疑、掉举心于同处说为痴根之二种心。此四种与加前注贪俱之八种之十二心为不善心之全部。 參照前注。 对于彼分等之五參照 Atthasālinī p. 352 及本书一.二五三页之注八。尚在解脱道论卷一(大正三二.三九九c以下)此五解说明为彼分解脱、伏解脱、断解脱、猗解脱、离解脱 Atthasālinī p. 352 较详细。 D. I, p. 81 此底本没有,但底本以下顺次解说此文,以便宜上揭载之。 以下底本十四行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58 之文一致。 以下宿住随念智论之最后至底本十二页余 Pṭs. A. I, pp. 364-376 虽有多少出入但大体上一致。 以下底本十余行參照 Samantapāsādikā p. 161。 沙罗万伽之射弓故事參照 Sarabhaṅga-jātaka(J. V, p. 131)。 以下之说明底本一三七页以下參照(本书一.二二九页以下)。 以下底本一页弱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59f. 之文大体一致。 A. II, p. 142。 三坏即大三灾,长阿含世记经三灾品參照(大正一.一三七b以下),大毘婆沙论卷一三三(大正二七.六八九c以下)、俱舍论卷一二(大正二九.六六b以下)等。 宝经(Ratana-sutta),Sn. II, I(p. 39ff); Khp. VI(p. 3ff)。 蕴护呪(Khandha-paritta),A. II, p. 72f; Vin. II, p. 109f, cf. J. II, p. 145f. 五分律卷二六(大正二二.一七一a)。 幢顶护呪(Dhajagga-paritta),S. I, pp. 218-220,杂阿含九八一经(大正二.二五五a以下),增一阿含卷一四(大正二.六一五a以下)。 稻竿护呪(Āṭānāṭiya-paritta),D. 32(III, p. 194ff),cf. fragment of Āṭānaṭiya sutra(Hoernle I, p. 26)。 孔雀护呪(Mora-paritta),J. 159(II, p. 33ff)。 关于护呪(paritta),參照尚有 Mil. p. 150ff。 A. IV, p. 100. 參照中阿含八经七日经(大正一.四二八c)、增一阿含卷三四(大正二.七三六b)。 鲁加普优哈(Lokabyūha),cf. Jātaka-nidāna(J. I, p. 47f)。 A. IV, p. 100。 七日经(Sattasuriya-sutta),A. 7, 62(IV, p. 100ff)。中阿含八经七日经(大正一.四二八c以下),增一阿含卷三四(大正二.七三六b以下)。 四欲界天处,是他化自在天、化乐天、兜率天、夜摩天之四,此云空居天。加此地居天之三十三天、四王天之二言为六欲天。 不令流出(nirussāvaṁ katvā),于底本有 nirussāhaṁ katvā, 缅甸本及 Pṭs. A. I, p. 370同文之个所有 nirussāsaṁ katvā 但在暹罗本有 nirassāsaṁ katvā, 何者皆与此而难取适切之意味。故今以 nirussāvaṁ(nis + ud + sru)而解。英译以此为 without letting it go。 遮止(rumbhanti),于底本及缅甸本有 rujjhanti,但今从暹罗本及 Pṭs. A. 同文之个所。 起世因本经(Aggañña-sutta),社会發生之说明有部分是相当于 D. 27(III, p. 84ff)。长阿含小缘经(大正一.三七b以下),中阿含一五四婆罗婆堂经(大正一.六七四b以下)、白衣金幢二婆罗门缘起经(大正一.二一八b以下),尚其他亦有长阿含世记经世本缘品(大正一.一四五a以下)、俱舍论卷一二(大正二九.六五b以下)等说。 月(canda),于底本及缅甸本有 chanda,但今从暹罗本及 Pts. A. I, p. 371 之同文。此月之说明定由欲求(chanda)之意味为月(canda)之名称由来等解释,此应用音之类似而作附会的说明所谓 Volks Etymologie 于真的语原学此两语之间勿论何等关系都没有。 出现(pātubhavanti),于底本之 patubhavanti 是误植。 年(saṁvacchara),于底本、缅甸本、Pṭs. A. 加上为男性复数形,但暹罗本用中性复数 saṁvaccharāni。元来此语是梵语之 saṁvatsara 同样于巴利亦为普通男性,但为中性之用例非无有(J. II, p. 128)。故此时两者应是不可。 D. III, p. 90。 以喜他之人人(pare saṁrañjeti),底本之(paresaṁ rañjeti)是错误。 六十四劫之寿是遍净天有情之寿命为六十四劫,其寿命之期限来每每遍净天为风灾所灭。尚对诸天寿量之说明 Vibh. p. 425; Kathāvatthu 2, 7(p. 208)。杂阿毘昙心论卷二(大正二八.八八七c)等參照。 以下底本二十八行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60 之文一致。 米(sāli),于底本有 sali 是误植。 又(vā),底本之 va 是误植。 以下底本五行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61 之文大体一致。 D. I, p. 82 此于底本没有,底本以下顺次解说此文以便宜上揭出之。 以下死生智论全体与 Pṭs. A. I, pp. 378-382 一致部分甚多。但两者其说明之顺序大有差异,又多少之出入亦有。 以下底本十二行与 Pṭs. A. I, p. 53 之文一致。又底本四二四页第一行至十九行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62f. 之文一致。 见清净(ditthivisuddhi),參照本书第十八品「见清净之解释」。 以下底本四二六页五行至二页余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64ff. 之文大体一致。 欢喜林(Nandavana),是在三十三天善见堂之北方,杂合林(Missakavana)在善见堂之西方,麤澁林(Phārusakavana)在善见堂之东方。參照长阿含世记经忉利天品(大正一.一三一b以下)等。 天障(saggāvaraṇa),是生天之障碍。道障(maggāvaraṇa)是得道之障碍。 尊师!何故耶?(kasmā bhante ti),此一句于底本、缅甸本,Samantapāsādikā p. 165之同文个所不存在,今由暹罗本补入。 诽谤(upavadati),于底本之 upavadate 是误植。暹罗本、缅甸本,Samantapāsādikā p. 165; Pṭs. A. I, p. 380 共为 upavadati。 以下底本四二七页上至六行一页半程度与 Samantapāsādikā p. 166f. 大体一致。 M. I, p. 71。 不舍,其(appahāya taṁ),于底本之 appahāyataṁ 是错误。 A. I, p. 33。 心虽不(vivasā),于底本 vinasā 是误植。暹罗本、缅甸本,Samantapāsādikā p. 167; Pṭs. A. I, p. 381 皆为 vivasa。(CBETA 按:汉译南传大藏经此页中缺相对应之注标,今于此处加上之注标。) 底本一五二页以下(本书一.二六〇页以下)。 生(uppajjanti),于底本有 uppajjati 是错误。 底本一三七页以下(本书一.二二九页以下)。 未来分智(anāgataṁsa-ñāṇa)、随业趣智(yathā-kammūpaga-ñāṇa)、五神通于尼柯耶即说,但右之二智名始出于 Tikapaṭḥana p. 154ff. 解脱道论「未来分智」如行业智。 于此偈类似之偈出 Abhidhammāvatāra p. 108。 神通智于(abhiññānaṁ),底本及缅甸本有 pi ñāṇānaṁ 于 Abhidhammāvatāra 有 ettha ñāṇānaṁ,但今从暹罗本。取底本等时,偈之字数不足,且意味亦如暹罗本之不明瞭。 以下之四缘三法 tika-abhidhammamātikā 之相当一三、一六、一九、二一。cf. Dhs. p. 2。 对七神通智之所缘简略之说明出 Pts. A. I, p. 383. 尚有关以下所缘之说 Atthasālinī p. 413ff. 參照。 以下底本十行与 Atthasālinī p. 413 之文一致。 结合而为所缘(upayogaladdhaṁ āranimaṇaṁ hotī ti katvā),此一句不知应如何译之。于译英译本书之句为 which has received this application becomes the object于 Atthasālinī p. 413 同文之译为 there is an object of mind obtained by exercise. 此际最为问题者是 upayogaladdhaṁ 之语,于注书说明为 upayogaladdhan ti laddhupayogavacanaṁ. upayogavacana 是对格(accusative case),laddhupayogavacana 是取对格之意味但如斯前后之说明不著落于英译 upayoga 不为文法的用语,application 又以 exercise 译出。故今结合 upayoga 而译。右之一句与前后之文章关系而言,不甚重要无乃是全然无之为意义明瞭。 以上之二神变底本四〇二页以下參照。 以下底本十二行与 Atthasālinī p. 419 之文一致。 大迦叶之此故事出 Sumaṅgala-vilāsinī II, p. 614。 马护(Assagutta)长老,是佛灭三四百年后之人。那先(Nāgasena)比丘是住瓦达尼耶,在此马护长老之处三个月间受教得须陀洹果(Mil. p. 14ff)。尚且底本九八页(本书一.一七一页)參照。 作用(pavattati),于底本有 pavatti 是错误。 以下底本八行与 Atthasālinī p. 414 之文一致。 以下底本四三三页至第四行之不足二页与 Atthasālinī pp. 420-422 之文一致。 二三速行时(dve tayo javanavārā),此时之速行是指欲界之速行于注书有。欲界之一速行时,转向心乃至彼所缘心于十七心刹那之路心(vīthi-citta)中云七刹那之速行时,二三速行时是此七刹那之速行时,指二三回生起之间。即速行时于十七刹那中有七刹那故,二三速行时是十七刹那之路心,二三回生起谓数十心刹那。关于此等底本四五八页以下大体叙述到但注记更详细。 贤善一夜经(Bhaddekaratta-sutta),M. 133 Mahākaccāna-bhaddekaratta-sutta,中阿含一六五.温泉林天经。以下之引用文个所在 M. III, p. 197. 大正一.六九八a。 顾念之心即起转向心,次三又是四刹那之后认识之心即起速行心故知他心时,自己之转向心与存同刹那他人之心于自己之速行心刹那既灭不存,故知自己之转向心与同刹那之他人心是不可能。 前注參照。 对此之说明底本二一页參照(本书一.三五页)。 其他即不然(na itarāni),于底本缺 na,但由暹罗本、缅甸本,Atthasālinī p. 421 补之。 以下底本五行与 Atthasālinī p. 414 之文一致。 以下參照底本十七行与 ibid. p. 422。前半顺序虽有不同,后半是一致。 Tika-paṭṭhāna p. 154。 Atthasālinī p. 414f; D. II, p. 6f; p. II. 大正一.三b等參照。 Vibh. p. 304。 以下底本五行与 Atthasālinī p. 415 之文一致。 以下底本六行与 ibid. p. 422f. 之文一致。 ibid. p. 415.,增一阿含卷四四(大正二.七八八c)參照。 作用(pavattati),于底本之 pavatti 是错误。 以下底本三行与 Atthasālinī p. 414 之一致。 知时(jānanakāle),于底本之 jānanakūle 是误植。【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68 册 No. 35 清净道论(第8卷-第13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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