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26]第十品 无色之解释
一 空无边处业处
〔空无边处业处之修习法〕
于〔四〕梵住之后,所举示之四无色〔定〕中,欲先修习空无边处者,斯省察:「色因故实取笞,取刀剑、喧闹、口论、诤论,然,此一切于无色〔界〕无有。」信奉「〔彼〕为诸色之厌离、为离贪、为灭而行道」之语,取此等之笞等〔而业生色之过患〕,及见由眼或耳病等数千之病患而业生色之过患,为超越其〔过患〕,除去制限虚空徧,由〔余〕之地徧等九〔徧〕之随一令生起第四禅。彼常常由色界第四禅虽超越业生色,而且徧之色亦不过〔其业生色之〕类似故,亦欲超越〔其徧之色〕。
云何〔以譬喻说明此〕?犹如怖畏蛇之人,于森林由蛇所追而急逃,于所逃之处见〔如蛇皮之〕文彩之多罗叶或藤、或绳、或龟裂之裂地而怖畏战栗,甚至不欲见此。
犹如与加害敌人共住一村之人,〔常〕为敌所缚、杀而烧打其家之烦恼,为往他村而住,于其处亦见似敌容貌、声音、行动之人而怖畏战栗,甚至不欲见彼。
〔此等譬喻〕与结合〔前之说明〕即如次,即比丘为所缘而具业生色,如人人[P.327]于蛇或敌所恼时,比丘依色界第四禅超越业生色时,如彼等速逃或他村。比丘考察:「此徧之色亦不过彼〔业生色之〕类似而已。」亦欲超越其〔徧之色〕,彼等于所逃之处见〔似蛇皮〕文彩之多罗叶等,又于他村见如敌之人,生怖畏战栗,甚至不欲见〔彼等〕。
又被野猪所袭之犬,恐怖吸血鬼人等之譬当知亦适此状态之〔例〕。
如斯彼〔比丘〕第四禅为所缘而厌离彼徧之色,欲超越〔其徧之色〕而由〔转向、入定、在定、出定、观察之〕五行相得自在,由熟练色界第四禅而出定,「此〔第四禅〕是我厌离色之所缘」,「〔此第四禅〕是近于喜敌」,「〔此第四禅〕是比寂静解脱〔之无色禅〕麤也」,见其〔色界第四禅〕之过患。然,此处〔第四禅〕之支无比〔无色禅支〕麤,此如色〔界第四禅〕有二支,无色〔禅〕亦〔有二支〕也。
彼〔比丘〕如斯见其〔第四禅之〕过患,而取去〔第四禅之〕欲求,作意寂静、无边之空无边处至轮围〔世界〕之周边止,彼令扩大至所欲之远徧止,其〔扩大徧之〕触空间,作意「虚空、虚空」或「虚空是无边」而除去徧。但除去〔徧〕者、非如卷帘,非如掬上烧锅之菓子,单唯不顾念〔徧〕,不作意,不观察而已。不顾念〔徧〕,不作意,不观察而专其〔徧〕触虚空要作意「虚空、虚空」谓除去徧。又所除去之徧不增亦不减。单是不作意此〔徧〕,而作意「虚空、虚空」,谓除去〔徧〕。〔于此〕除去徧唯认识虚空,又触徧谓虚空,离徧谓虚空,此一切皆同一。彼除去其徧之虚空相作「虚空、虚空」而常常顾念、思择思惟。如斯顾念思择思惟〔虚空之相〕而令镇伏彼〔五〕盖,念住立,由近行〔定〕而心等持。彼数数习、修、多作其〔虚空之〕[P.328]相。如斯数数顾念作意〔虚空相〕之彼,地徧等为〔所缘〕而色界心如〔安止〕,虚空为〔所缘〕而空无边处心安止。于〔空无边处如于第四禅〕前分之三,又四速行欲界〔心〕必是舍受相应,第四又第五〔速行〕是无色界〔心〕也。其余于地徧所说同样。
然,次有差异。〔即〕如斯无色界心之生起时,彼比丘譬以青布黄赤白等任何之布缚于驾笼、箱、瓮等何者之口而观望,疾风或为其他何等原因而除去布,如眺望虚空,以禅眼眺望以前徧之曼陀罗住已,〔次〕谓「虚空、虚空」,由此徧作〔准备〕作意,急速除去〔此徧曼罗之〕相,〔以无色之禅眼〕唯眺望虚空而住。
〔空无边处业处之圣典句义〕
其〔右所举圣典之文〕中,「普」是由一切行相,或一无余之义。「色想」是令代表想所说色界禅及其所缘之谓。然,于「有色者见色」等〔之句〕色界禅亦言色,于「见外美丑之色」等〔之句〕,其色界禅之〕所缘亦〔言色〕。故于此色之想为色想,色想者「令代表此想所说色界禅」之同义语。其〔色界禅〕是想色故为色想。言〔想色〕其〔色界禅〕名为色。当知此是地徧等类[P.329]及其所缘之同义语。「超越」是离贪、灭。〔由「此超越色想」之语为说何耶?〔于各五禅〕有善、异熟唯作〔之三〕故称十五禅,此等色想及由十徧除去限定虚空徧〕地徧等之故称为九所缘,此等色想由一切之方法或无余离贪、灭故,〔此等色想之〕因离贪、因灭而具足空无边处而住。然,不普超色想者,即不能具足〔空无边处〕而住。
关于〔超越〕,离所缘无〔超越〕者,即无有想之超越,于超越想时,所缘超越故,不言所缘之超越,「其中」云何为色想?入定于色界定者之〔善想〕或令生起〔于色界〕者之〔异熟想〕或〔于色界〕现法乐住者〔唯作之〕想、想念、已想念也。此言为色想。超、越度、超此色想故,言「普超色想」,如斯于分別论说想之超越。又此等〔无色〕定由所缘之超越而得,如初禅等〔之色界定〕非〔为所缘之唯一所缘中得,故为所缘超越之〔意义〕,而知作此〔色想超越之〕注释。
「灭没有对想」,〔有对想者〕是眼等之事物(感官)及对于色等之所缘触而生起想言为有对想。此是色想等之同义语。所谓:「其中,云何为有对想?乃色想、声想、看想、味想、触想,此言为有对想。」〔灭没有对想者〕,是善异熟之〔色声香味触之〕五〔有对想〕及不善异熟之五〔有对想〕之彼等一切十有对想之灭没、舍断、不令等起、不令起而言也。诚然,初禅之入定者无此等〔有对想〕——然,其〔入定之〕时,由〔眼等之〕五门心不起也——。虽然,于他处己所舍断,〔舍断〕苦乐等如于第四禅〔所说〕,又〔既于须陀洹道所舍断、舍断〕有身见等,如于第三[P.330]道〔之阿那含道〕所说,为生起〔此空无边处〕之努力赞叹此禅,而于〔空无边处禅可知〔说灭没有对想〕此等之语。或者如入于色界者虽无此等〔有对想〕,而〔无其有对想,其等〕令舍断故而非无——然,色界之修习是为色之离贪而不起也——。然,〔此空无边定之〕修习是为色之离贪而起也。故可言彼等〔有对想〕于此处〔空无边处定〕己舍断。而不唯单言〔可〕,一向如斯断言可。然,彼等〔有对想〕于此〔空无边处〕以前未舍断故,世尊说:「初禅入定者有声之刺激。」而于此处〔空无边处〕已舍断〔有对想〕故,说入定于无色者有不动与寂灭解脱。又言阿罗罗迦罗摩入定于无色而五百车通过〔彼身〕傍,不见亦不闻其音声。
「不作意种种想故」〔种种者〕是对种种之境而起想,又种种之想。即此等〔种种想〕,「其中,云何为种种?未入定具意界或意识界者之想、想念、已想念。此言为种种」此于分別论分別所说之意义,未入定于意界、意识界所摄之想,是色、声等类有种种之自性起种种之境,〔故当知说种种想〕。又八欲界善想、十二之不善想、十一之欲界善异熟想、二之不善异熟想、十一欲界唯作想之此四十四想是种种、种种自性、互相不同,故当知说种种。不普徧作意种种想故——〔不作意者〕无念愿、无顾虑、无观察〔之等义〕——,即〕不顾念、不顾虑、不观察彼等〔种种相〕而言。
又〔此色想、有对想、种种想之〕中,前之色想与有对想是依此〔空无边处〕禅而生之〔空无边处〕有甚且不存在,何况于〔空无边处〕有而于具足此〔空无边[P.331]处〕禅而住时耶?故「超越、灭没」彼等色想与有对想〕故说两者之非有。然,有种种想,〔其中〕八欲界善想、九唯作想、十不善想等二十七想是由此〔空无边处〕禅而生,存在于〔空无边处〕有故,〔令灭故不说〕彼等〔种种想〕,当知说「不作意」也。然具足此禅而住其处〔空无边处〕者,不作彼等〔种种想〕故,唯具足〔此禅〕而住,作意彼等〔种种想〕者不入定于〔此空无边处禅〕。
又有关〔此三者〕而略说之,谓依「超越色想」之句,以说一切色界法之舍断。言「灭没有对想,不作意种种想故」,当知依此〔二句〕说一切欲界心、心所之断舍及不作意。
〔虚空无边〕之句中,不承认其〔虚空〕生边际或边际之灭故无边也。虚空除去徧〔而显现〕言为虚空。又依作意〔之无边〕亦知于此处是无边。故分別说:「置心、安置心于虚空,令徧满无边际。故虚空言为无边。」
其次「言具足空无边处而住」之句中,其无边故为无边。虚空之无边,为虚空无边。虚空无边即空无边也。其空无边是共相应法之〔空无边处〕禅为〔住处〕故,依住处之义为空无边处,如诸天之〔住处〕天处。「具足而住」是令得成就其空无边处,适合其〔空无边处定〕依威仪住而住也。
此详论空无边处业处。
二 识无边处业处
〔识无边处业处之修习法〕
欲修习识无边处〔业处〕者,由五行相得空无边处定之自在,「此〔空无边处〕定是色界定之近敌,又不如识无边处之寂静」,见空无边处之过患,取去向〔空无边处之〕欲求,作意识无边处为寂静,起徧满于虚空[P.332]之彼识,当为「识、识」而数数顾念、作意、观察、思择思惟。然,不得作意「无边、无边」。〔应作意「识无边」〕,如斯于其〔识〕相数数令作用其心之彼〔比丘〕镇伏〔五〕盖,令住立、由近行〔定〕而〔彼之〕心等持。彼数数习、修、多作其相。于彼如斯行,对于虚空之空无边处〔心〕如〔令安止〕、对于徧满虚空之识,〔其为所缘〕而识无边处心安止。其次此安止〔之说明〕法,当知已于〔空无边处〕所说同样。
〔识无边处业处圣典之句义〕
其〔右所举圣典之文〕中,「普」此于已所说同样。其次「超越空无边处」之句,〔空无边处〕同于前说,〔空无边处〕禅亦为空无边处,又〔空无边处〕所缘亦是〔空无边处〕。然,所缘〔之虚空〕与前所说同样,空无边而此为初无色禅之所缘故,如言天处是言天之〔住处〕,依住处之义为处而空无边处,又其〔所缘〕是空无边处而此是生〔空无边处〕禅之因故,如「剑蒲阇是马之〔产〕处」等语,依生之处所义为处而言空无边处。如斯此〔空无边处禅〕、〔空无边处之〕所缘两者皆不生起故,不作意〔此〕故而言〔其〕超越。〔换言之〕,应具足此识无边处而住故,此〔禅与所缘之〕两者为一起,当知斯说「超越空无边处」。
「识无边」是令起徧满「虚空无边」之彼识,言如斯作「识无边、识无边」。又依作「之为无边」而无边也。然,虚空为所缘,无余作其识之彼〔比丘〕,作意「〔识〕无边」也。其次,于分別论:「识无边者,〔识〕徧满其虚空,依〔识无边处〕识而作意〔其识〕徧满无边际。故言识是无边。」所说之文句中,「由识」之作格语,应解「识」谓对格之意义。诸义疏师,以其疏如斯解释「令徧满无边际,即以徧满其虚空之识,言为(对格)之作意」。
[P.333]「具足识无边处而住」之句中,其〔识〕无边故为无边际。无边际即是无边。识为无边不言识无边而言识无边,然,此是此语之普通用法。其识无边,如诸天之处所言为天处,以相应法共依其〔识无边处〕禅之〔处所〕义为处而言识无边处。余者如同前。
此详论识无边处业处。
三 无所有处业处
〔无所有处业之修习法〕
次欲修无所有处〔业处〕者,依五行相得识无边处定之自在,「此〔识无边处〕定是空无边处之近敌,又不如无所有处之寂静」,见识无边处之过患,取去对其〔识无边处〕之欲求,作意寂静之无所有处,应作意其识无边处之所缘,为空无边处识之无是空、远离。云何〔应作意耶〕?〔曰:〕不作意其识,而数数顾念、作意、观察、思择思惟「无、无」或「空、空」或「远离、远离」〔而其识为无〕。
如斯〔令生起其禅〕,于相令心作用,镇伏彼〔比丘〕之〔五〕盖,念住立、由近行〔定彼之〕心等持。彼数数习、修、多作其相。彼如斯行,对于徧满虚空伟大之识〔即虚空无边处识〕,而识无边处如〔安止〕,对于起徧满虚空彼伟大之识〔即空无边处识〕之空、远离、无为〔其所缘〕而安止无所有处心。此时安止〔之说明〕法当知与已所说者同样。
但有次之差別。即生起其安止心时,彼比丘,如见有人于圆堂等或为用事集比丘众已,〔于次〕何处或往〔他处〕,诸比丘终了集会之用事〔由座而起〕已而去后,再来于〔圆堂〕立其入口,更眺望其〔集会〕处,唯见〔人人〕空也,唯见离去,此〔时之〕彼不如斯思:「此些比丘命终。」或「〔彼等〕出去诸方矣。」但如见「此空也,[P.334]〔人人〕离去」唯无人。如斯〔彼比丘〕亦于以前虚空〔为对象〕而起〔空无边处〕识,以识无边处之禅眼见而住已,〔而后〕其识消失时,依「无、无」等之徧作(准备)作意而称其〔识之〕撒去,见无而住。
〔无所有处业处圣典之句义〕
此〔此圣典之文〕句中,「普」此与已说同样。就言「识无边处」之此句,亦于前所说同样,〔识无边处〕禅亦是识无边处,〔其〕所缘〔之空无边处识〕亦是〔识无边处〕。然,〔其〕所缘,与前〔说〕同样于识无边,而为第二无色禅之所缘故,如诸天〔之住处〕言为天处,依住处之义为处而言识无边处,又其〔所缘〕是识无边,而此生〔识无边处〕禅之因故,如「剑蒲阇是马之〔产〕处」等语,依生之处所义为处而言识无边处。如斯此〔识无边处〕禅、〔识无边处之〕所缘之两皆不起故〔其〕不作意而言「〔其〕超越」。〔换言之〕,应具足无所有处而住故,〔此禅与所缘之〕两者为一起,当知如斯说「超越识无边处」。
「亦无何物」,如斯作意言:「无、无。」「空也、空也。」「远离、远离。」又分別论所说「亦无何物,是令无其〔空无边处之〕识,令非有、令消灭、见无何物。故言亦无何物」。虽如所说思惟灭尽〔识〕,而其义应见为如次。即不顾令、不作意、不观察其〔空无边处之〕识,唯作意其〔识〕无、空、远离而言令无、令非有、令消灭。应是无异之〔解释〕。
于「具足无所有处而住」之此句,其何亦无,故为亦无何物,及至言一点都无[P.335]残余。亦无何物而言无所有。此是撤去空无边处处之谓。其无所有,如诸天之〔住处〕言为天处,依其〔无所有处〕禅住处之义为处而言无所有处。其余如同前。
此详论无所有业处。
四 非想非非想处业处
〔非想非非想处业处之修习法〕
次欲修习非想非非想处者,依〔转向、入定、在定、出定、观察之〕五行相得无所有处定之自在,「此〔无所有处〕定是识无边处之近敌,不如非想非非想处之寂静」又「想是病,想是肿物,想是箭。此非想非非想是寂静、胜妙也」,如斯见无所有处之过患与上〔之非想非非想处〕之功德,取去对无所有处之欲求,作意非想非非想处之寂静,以彼无〔所有〕为所缘而起数数顾念、作意、观察、思择思惟以无所有处定为「寂静、寂静」。
如常常作意其〔无所有处定〕相之彼〔比丘〕镇伏〔五〕盖,念住立,依近行〔定〕而心等持。彼数数习、修、多作其相。彼如斯撤去识为所缘而无所有处〔心〕如〔安止〕,称无所有处定,以四蕴为所缘而非想非非想处心安止。其次当知此安止〔之说〕法与已说同样。
〔非想非非想处业处圣典之句义〕
于〔此圣典之文〕中,「普」亦与已说同样。于「超越无所有处」之句,于前与已说同样于〔无所有处〕禅亦是无所有处,〔无所有处之〕所缘亦是〔无所有处〕。然,所缘是于前所说同样于无所有而第三无色禅之所缘故,如诸天之〔住处〕言为天处,依处所之为处而无所有处,又其〔所言缘〕是[P.336]无所有而此生其〔无所有处〕禅之因故,如「剑蒲阇是马〔之产〕处」等语,以生之处所义而言无所有处。如斯,此〔无所有处〕禅、〔无所有处之〕所缘两者皆不生起故,不作意其故,而言「超越」。〔换言之〕,应具足非想非非想处此而住故,其〔禅与所缘〕两者为一起,当知如斯说「超越无所有处」。
次就非想非非想处之语,存彼〔非想非非想之〕想故,言此为非想非非想处。如何之行道者有其想耶?先为显示此,于分別论提示,「非想非非想处者」,说「寂静、作意」彼无所有处,修习残行定〔即非想非非想处定〕。故言为非想非非想处者。右之〔文〕中,「作意寂静」者,实〔作意此无所有处〕定是寂静。即其为〔无所有处〕是非有为所缘而住立。如斯寂静为所缘故,作意其〔无所有处〕是寂静。若作意寂静者,云何有〔须要〕超越〔其寂静者耶〕?为〔寂静者〕不欲其入定故。即彼〔比丘〕虽如以〔无所有处〕作意寂静,无有此思念、专念、作意而彼言「我于此无所有处此定令〔心〕转向、入定、在定、出定、观察」。何故耶?较无所有处而非想非非想处更为寂静胜妙故也。
犹如大威势之国王乘于殊胜之象背而行,巡视都市之街道见象牙彫刻工匠等之技工,整然一衣著于身,一布被于头,象牙粉沾满四肢,作甚多象牙等之彫刻品,如斯满足彼等之妙技:「呜呼!实巧妙之诸工匠,作斯精细之工艺品。」但不思念彼等:「呜呼!我去王位作如斯之技工。」——其何故耶?光辉之王位有功德故。——彼〔王〕通过工匠等〔之处〕而去。同此,此〔瑜伽〕者作意其〔无所有处〕定为寂静,而彼不作斯念、专念、作意:「我令〔心〕转向此定、令入定、在定、出定、观察。」
彼〔瑜伽〕者如前述以〔其无所处定〕作意寂静,达彼最细妙安止〔定〕之想〔即〕得〔非想非非想〕。由〔此彼〕名为有非想非非想者,言修习残行定〔即非想非[P.337]非想处定〕。「残行定」是达究竟细妙状态行之第四无色定。
今如右到达想而言非想非非想处,为示其〔非想非非想之〕意义而说:「非想非非想处者,是入定于非想非非想者之〔善心、心所法〕,或于〔此〕生起之〔异熟心、心所法〕,或〔于此〕现法乐住者之〔唯作〕心、心所法。」〔此入定者、生起者、现法乐住者之三者〕中,于此是入定者心、心所法之意义。
其次〔非想非非想处之〕语义,无麤想故而有细想,与俱相应法之此禅为非想非非想而言非想非非想。而且非想非非想所属于意处及法处故为处而非想非非想处。或〔非想非非想处之〕想,想之作用不敏故非想。〔于此〕所余诸行存有细微之状态为非非想而言非想非非想。又非想非非想是依此余诸法住处之义而言非想非非想处。而且此〔非想非非想〕不仅为如斯之想,又受亦非受非非受,心亦为非心非非心,触亦为非触非非触。余之诸相应法亦同样。但当知想为代表而如说也。
又由钵涂油之譬喻,当辨知此〔非想非非想之〕义。据说沙弥以油涂钵而置。欲饮粥时,长老言彼〔沙弥〕:「持钵来。」彼言「尊师!于钵有油」,言:「沙弥!持油来,此入于油筒。」言:「尊师!无油。」如右之譬喻〔油〕附著于〔钵〕中故,依与粥共不适之义而言「有油」,为入于油筒等如言「无油」,其〔非想非非想处之〕想,想之作用不敏故而言非想,余之诸行存有微细状态故言非非想。
然,此〔非想非非想处之〕想作用云何?〔想之作用〕是念想为所缘及近观之[P.338]境(对象)而对〔其境〕生起厌离。然,此〔非想非非想〕此如温汤中之火界(热)不能行燃烧作用,想念作用不能敏速,又如于余他诸定之想,此想近于观境,〔对其境〕亦不能生起厌离。然,对其他之〔色、受等之〕诸蕴不作思惟〔非想非非想定之〕比丘,〔唯〕对非想非非想蕴既作思惟又得厌离是不可能。甚至尊者舍利弗亦〔不生起厌离〕。然,〔反问者〕言:「本来如有观大慧舍利弗之人必〔起其境之生灭智〕得〔生厌离〕。」虽彼〔舍利弗〕,亦言:「如斯此等诸法非有而〔后〕生,有而〔后〕灭。」言依斯总体之思惟〔生起生灭智〕,依各別观,非〔生起生灭智〕。如斯此定乃为微细之状态。
又如钵涂油之譬喻,即由道路之〔雨〕水譬喻当辨知此义。据说行于行道长老前之沙弥,见少水:言「尊师!有水请脱鞋。」长老言:「若有水持沐浴衣来,要沐浴。」〔沙弥答:〕「尊师!无〔水〕。」右之状态,湿濡鞋故,言「有水」,如为沐浴当言「无水」,〔此非想非非想〕行想之作用不敏速故为非想,余之诸行存在微细状故是非非想。不仅如上之〔譬喻〕,又以诸他之譬喻辨知此义。
「具足而住」此如既说。
此详论非想非非想处业处。
五 杂论
即无色定
即此中,
〔所缘之超越〕
超色想故成初〔无色定〕,超虚空故成第二〔无色定〕,超虚空〔为所缘〕之识故成第三〔无色定〕,超除去虚空〔为所缘〕而起之识故成第四〔无色定〕。超如斯所缘故,当知成此等四无色定。
[P.339]〔次第胜妙〕
其次贤者不重视此等〔无色定〕支之超越。即如于色界定,于此等〔无色定〕不超越禅支。然,于此等〔无色界定〕当唯有舍与心一境性之二支。如斯虽与〔四无色同一之二禅支〕。但
即犹如四层高楼之最下层是由天之歌舞、音乐、芳香、饰发、食物、卧具、伞盖等而得胜妙〔色声香味触之〕五种欲,于第二〔层〕得比此更胜妙〔之五种欲〕,于第三〔层〕又得比此更胜妙〔之五种欲〕。于第四层如得最胜妙之〔五种欲〕。其处虽常有四层,但依于每层而无彼等之差別。然而,若言五种欲成就之差別,由下下层不如上上层次第之胜妙。
犹如一妇人纺织粗〔丝〕、软〔丝〕、更软〔丝〕、最软丝有〔制〕四斤、三斤、二斤、一斤〔四种之〕上衣而纵横亦同长。于此如虽有上衣四件纵横同长而彼等之宽度亦无差別,而由感触之细妙而高价,于前前之〔上衣〕不如后后之〔上衣〕次第胜妙。
如斯虽然此四无色定唯有舍与心一境性之此二支,而于修习有差別故彼等〔四无色定〕之禅支为胜妙有与更胜妙者,当知后后者更由次第而胜妙。
说明右〔偈之〕义如次。
云于不净之处所有一小屋。时有某人来嫌恶其不净,如以两手紧执小屋而立其处。时其他一人来,依靠紧执小屋之人而〔立〕。而又一人来而想「此小屋之紧执者,又依靠者,彼等二人所立方法不佳,小屋倒时实彼等亦倒。然,站立于外」。彼不靠[P.340]前人所靠之〔处〕而立于外。彼思虑他一人之来紧执小屋之人及靠其人不为安全,而思惟站立于外者之站立方法良善以彼而立。
右之〔譬喻〕中,除去徧之虚空,当知如于不净处所之小屋。嫌恶色相而虚空为所缘之空无边处,〔当知〕如紧执小屋嫌恶不净之人。虚空为所缘由空无边处起识无边处,〔当知〕如依靠紧执小屋之人。不以空无边处为所缘,而以〔空无边处之〕无所缘之无所有处,思虑彼等二人之不安全,〔当知〕如不靠紧执小屋者而立于外。称立于无识之外部依无所有而起非想非非想,思虑紧执小屋及彼依靠者之安全,并〔知〕想站立外面者之站立方法为善而靠彼而立。
〔非想非非想处以无所有处为所缘之理由〕
如斯生起:
此非想非非想处,如斯虽知〔其无所有处之〕过患,「此〔无所有处〕定是识无边处之近敌。」但其他无〔适当之〕所缘故而唯以其无所有处为所缘。〔说〕譬喻云何?犹如虽知〔王〕之过恶,但人民为〔彼等之〕生活而以〔彼〕为王。
即〔详细言之〕,犹如身口意暴逆麤恶行为支配全国土之王,「此〔王〕行为麤恶」,如斯虽知其过恶,而于他处不得〔资于〕生活之人民,为生活而〔于此〕度日,此非想非非想处,虽知〔无所有处之〕过患,但其他不得〔适当〕所缘,故唯无所有处为所缘。
又有斯作之〔非想非非想处〕:
此为善人之喜悦为造清净道〔论〕解释定修习论中之无色名第十品。
校注
底本于一一一页(本书一.二二一页)。 cf. S. III, p. 163。 或人人亦除光明徧虽说依八〔徧〕之随一令生起第四禅应无除此之理由(注)。 欲见(dakkhitukāmo),底本之 dukkhitukāmo 是错误。 犬被野猪所袭的故事,一只狗于森林被野猪所袭击而逃,其犬于黄昏时远见炊饭之釜,想起野猪而布畏战栗而逃走。怖吸血鬼之人的故事,怖吸血鬼之人于夜间在未知之地方,见初切断之多罗树干梢,而想起吸血鬼、布畏战栗、气绝、而倒(注书)。 底本一六四页以下參照(本书一.二八二页)。 D. II, p. 112; p. 262; M. II, p. 13; A. IV, p. 306,长阿含十上经(大正一.五六a),十报法经(大正一.二三八a)。 以下底本三三一页至第十二行三页程度与 atthasālinī pp. 200-203 全文几乎一致。 D. II, p. 111; III, p. 261; M. II, p. 12; A. IV, p. 306。 D. II, p. 110; III, p. 260; M. II, p. 13; A. IV, p. 305。 善(kusala),是言欲界者依修定而入色界禅心。异熟(vipāka)是言过去世修习色界禅所报现生于色界为诸天之基础。唯作(kiriyā)是言离脱一切烦恼阿罗汉为游往无碍行现法乐住之色界禅心。 Vibh. p. 261。 同上。 善异熟之五是善异熟之前五识与相应想。对善异熟之五识參照于底本四五四页。不善异熟之五识于參照底本四五六页。 入定者亦(samāpannassā pi),于底本之 samapannassā pi 是误植。 cf. A. V, p. 135,中阿含八四无刺经(大正一.五六一a)。 此故事 D. II, p. 130. 佛般泥经下(大正一.一六八b)大般涅槃经中(大正一.一九七c)等參照。 Vibh. p. 261f。 八欲界善想是八欲界善心与相应想。当知以下同样。八欲界善心于底本四五二页以下,十二不善心于參照底本四五四页。十一欲界异熟心是无因三心(除前五识)与有因之八心于參照底本四五五页。二不善异熟心(除前五识)于參照底本四五六页。十一欲界唯作心是无因之三心与有因之八心參照底本四五六页以下。 不善异熟想(akusalavipākasaññā),于底本有 kusala,由暹罗本及 Atthasālinī p. 202同文之个所订正。 九唯作想者,十一欲界唯作心中,除最初之二无因唯作心与相应想。參照底本四五七页。 十不善想者,十二不善心中,除嗔恚相应二心是十不善心与相应想。參照底本四五四页。 以下底本五行是与 Atthasālinī p. 204 之文一致。 Vibh. p. 262。 D. II, p. 112; III, p. 262; M. II, P. 13; A. IV, p. 306,长阿含十上经(大正一.五六a)、报法经(大正一.二三八a)。 以下參照底本十余行是 atthasālinī p. 205f。 Vibh. p. 262。 以下底本之四行与 atthasālinī p. 205 之文一致。 D. II, p. 112; III, p. 262; M. II, p. 13; A. IV, p. 306,长阿含十上经(大正一.五六a)、十报法经(大正一.二三八a)。 为生因故(sañjātihetuttā),于底本此字之处所切读点错误。 Vibh. p. 262。 以下底本四行与 Atthasālinī p. 206 之文一致。 D. II. p. 112; III. p. 262; M. II, p. 13; A. IV, p. 306,长阿含十上经(大正一.五六a)、十报法经(大正一.二三八a)。 以下底本由三三八页下至十四行之二页半程度 Atthasālinī pp. 206-209 之文一致。 Vibh. p. 263。 令转向(āvajjissāmi),于底本虽 āpajjissami,今从暹逻本。说此五自在中之转向自在,但下同样于入定自在、在定自在、出定自在观察自在之意义。 Vibh. p. 263。 底本于此处无作切句是错误。 M. III, p. 28。 灭(paṭiventi),暹罗本及引用原文 paṭivedent 引用原本其异本有 paṭiventi, 又于 Atthasālinī p. 208 之同文个所有 paṭisamenti。然此底本之 paṭiventi(paṭi + vi + i)是适合。 非非想(nāsaññā),底本之 nāsannā 是误植。 以下底本三四〇页之终至二页余与 Atthasalini pp. 209-211 之文一致。 偈亦出 Abhidhammāvatāra p. 103。 此偈亦出 Abhidhammāvatāra p. 103。 登者(aruḷho),底本之 arūḷho 是误植。【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68 册 No. 35 清净道论(第8卷-第13卷)
【版本记录】發行日期:2022-01,最后更新:2020-07-12
【编辑说明】本资料库由中华电子佛典协会(CBETA)依《汉译南传大藏经》所编辑
【原始资料】CBETA 人工输入,智光法师提供,祥因法师提供
【其他事项】详细说明请參阅【中华电子佛典协会资料库版权宣告】
内容源自:漢文大藏經,繁转简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