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98]第十九品 度疑清净之解释
〔慧体之二.度疑清净〕
其次,依把握名色之缘,关于越度〔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疑惑之智,称为「度疑清净。」欲成就〔其度疑清净〕之比丘,譬喻名医看病徧求其起〔因〕,或譬如有怜愍〔心之〕人,见愚钝幼儿卧于路上,顾念此是谁之子而〔徧求〕其父母,如斯顾念而徧求名色之因缘。
〔一、把握名色之缘,其一〕
彼〔瑜伽者〕最初如次考察:「先此名色非无因。于一切处、一切时、一切者为现一如〔因果关系之〕状态故。自在天等不成其因。名色以外没有自在天故。又依人人所说名色者不外是自在天,名色称为自在天等,不得〔其自身〕因之状态故,其〔名色〕应有〔他〕因缘。然者,何为其等〔因缘〕耶?」
〔一〕〔把握色身之缘〕
彼〔瑜伽者〕如斯顾念名色之因缘,先于此色身,把握有如次之因缘:「此身之生,非生于青莲、红莲、白莲、睡莲等之间。亦非〔生于〕宝珠、真珠等颈饰等之〔间〕。但生于生脏(胃)与熟脏(直肠)之间,于腹膜之后,背椎之前,围绕于肠间膜,自身亦可嫌恶厌逆有恶臭,可嫌恶厌逆有恶臭而生于极穷屈之处。恰如蛆虫〔生于〕腐鱼、腐尸、腐粥、睹池、溜池等。对如斯所生彼〔色身〕,是无明、渴爱、取、业之此等四法为〔其〕因而生故,食物为缘支持〔其〕故。[P.599]以上五法是〔色身之〕因缘。又其等之中,无明等之三,对此如于母之子而为亲依〔缘〕,业如于父之子为生〔缘〕,食物如于乳母之子为保持〔因〕。」
〔三〕〔对三世舍断十六种之疑惑〕
彼由如斯之缘见名色转起已,观察此如于现在,于过去亦由缘而转起,于未来〔世〕亦由缘而转起。如斯进行观察彼〔瑜伽者〕,对于前际说:「(一)我于过去世存在耶?(二)我于过去世不存在耶?(三)我于过去世为何耶?(四)我于过去世为何状态耶?(五)我于过去世是何而后成为何耶?」彼五种之疑及关于后际(一)而说:「[*]我于未来世当存在耶?(二)我于未来世当不存在耶?(三)我于未来世当为何耶?(四)我于未来世当如何之状态耶?(五)我于未来世是何而后当为何耶?」此五种疑及对于现在说:「[*]其次于今现在世于内有疑惑。(一)我存在耶?(二)我不存在耶?(三)我是何耶?(四)我为如何状态耶?(五)此有情(我)由何处来耶?(六)彼往何处耶?」彼六种之疑皆被舍断。
〔二、把握名色之缘,其二〕
其他之〔瑜伽〕者依共、不共之二种观名之缘,依业之四种〔观〕色〔之缘〕。〔名之缘〕即名之缘是共、不共之二种。其中,眼等之六门及色等之六所缘是名之「共缘」,善等別之一切行相,依其〔六门、六所缘〕而转起故。作意等是〔名之〕「不共〔缘〕」。如理作意、正法听闻等是仅以善为〔缘〕,[P.600]其反面乃唯不善〔为缘,又〕业等是异熟为〔缘〕,有分等是唯作为〔缘〕。〔色之缘〕其次于色有业、心、时节、食之此业等之四种缘。其中,过去之「业」是业等起色为缘。进行生起之心是心等起〔色为缘〕。「时节、食」是于时节、食等起〔色〕之存续刹那为缘。其〔瑜伽〕者如以上行把握名色之缘。彼由如斯之缘见名色之转起已,此如于现在,观察于过去世亦由缘而转起,于未来〔世〕由缘而转起。如斯进行观察之彼〔瑜伽者〕,如前述对于三世舍断疑惑。
〔三、把握名色之缘,其三〕
又其他之〔瑜伽〕者称其等名色诸行之老,见老之坏已,此诸行为老死之物,由有生时而有,生是由有有之时,有是由有取之时,取是由有渴爱之时,渴爱是由有受之时,受是由有触之时,触是由有六处之时,名色是由有识之时,识是由有行之时,行是由有无明之时,如斯依逆缘起行把握名色之缘。如斯彼〔瑜伽者〕如前述〔对三世〕舍断疑惑。
〔四、把握名色之缘,其四〕
又其他〔瑜伽〕者,于以所详说而示:「由无明之缘而有行。」依顺之缘起而把握名色之缘。如斯彼如前述〔对三世〕舍断疑惑。
〔五、把握名色之缘,其五〕
又其他之〔瑜伽〕者,「于前之业有痴是无明,行作是行,欲求是渴爱,接近是取,思是有。如斯于前之业有之此等五法,对于此世之结生为缘。此世之结生是识,入胎为名色,净是处,所触为触,所受为受。于此世之起有此等五法是依宿作业之缘为〔果〕。由此世成熟之〔六因〕处之痴是无明……乃至……思是有。于此世之业有之此等五法,对未来之结生为缘」,依如斯业轮转、异熟轮转行把握名色之缘。
[P.601]〔业轮转〕
〔一〕其中,有现法受〔业〕、次生受〔业〕、后后受〔业〕、既有(无力)业之四种业。一于速行路之七〔速行〕心,善或不善之第一速行思为「现法受业」。其异熟必与此〔现世〕之身体。而不能〔与〕斯〔异熟〕之〔第一速行思〕为既有(无力)之业。如过去无业异熟,未来亦无业异熟,现在亦无业异熟。由如斯三世言「既有业」。其次达目的之第七速行思,为「次生受业」。与异熟于〔现世〕直后之身体。不能〔与〕斯〔异熟之第七速行思〕,如上述言为「既有业」。〔第一速行思与第七速行思〕中间之五速行思为「后后受业」。于〔次生以后之〕未来〔身体〕得机会时即与异熟。有轮回之转起时,〔于此五速行思〕成为既有业。
〔二〕更有重〔业〕、多〔业〕、近〔业〕、已作业之四种业。其中,不论善业不善业,重及不重之中,杀母等业或如大(上二界)业之「重〔业〕」于最初异熟(受报)。同样于〔次数〕多不多之中,不论善性或不善性者,〔次数〕「多」之「〔业〕」是于最初异熟。「近〔业〕」是随念于临终时之业。然,近于临终者,由得随念其〔业〕而彼生起,其次此等三〔业〕以外,常常习行之〔业〕,云「已作业」。于彼等〔前三业〕之无时以牵结生。
〔三〕更有令生〔业〕、支持〔业〕、妨害〔业〕、破损〔业〕。其中,「令生〔业〕」[P.602]就是善业不善业,于生结于转起,令生色、非色之异熟蕴〔业〕。其次「支持〔业〕」不能令生异熟,由其他之业与结生时,生于异熟中,支持、持续生起之苦乐〔业〕。「妨害〔业〕」是依他业与结生时,生于异熟中,妨害、障害、不持续生起苦乐〔业〕。其次「破损〔业〕」不论自为善不善,破他力弱之业,排斥其〔弱业〕异熟,作自己之异熟〔生起〕机会之〔业〕。而由如斯业作机会时,言其异熟生起。
此等十二业中之业差別及异熟差別,与诸声闻所不共,唯诸佛之业异熟智明瞭〔异熟思〕如实之自性。其次毘钵舍那〔行〕者得知一部分业之差別及异熟差別。故唯示此〔十二业〕门而说业之差別。
业轮回中包含如斯十二种业,如斯而其〔瑜伽〕者,依业轮转、异熟轮转行把握名色之缘。彼由如此业轮转、异熟轮转见名色由缘而转起已,此如现在,〔观察〕于过去世业轮转、异熟轮转亦由缘转起,于未来〔世〕业轮转、异熟轮转亦由缘而转起。〔观察〕此业与业之异熟、业轮转与异熟轮转、业相续与异熟相续、所作与所作之果。以观察:
如斯进行观察之彼〔瑜伽者〕,关于前际所说:「我过去世存在耶?」等方法,当舍断十六种之疑惑。一切之有胎趣、〔识〕住、〔有情〕居中,唯承认名色依因果之连续而转起。彼〔瑜伽者〕于原因以外不见作者,异熟之转起以外不〔见〕异熟之受者。而有原因时无「作者」,异熟转起时无「受者」,诸贤者仅依通称(世俗)而说。此事彼〔瑜伽者〕依正慧而善见。故诸古人言:
由如斯业轮转、异熟轮转行把握名色之缘已,对三世舍断疑惑彼〔瑜伽者〕,知一切之过去、未来、现在之诸法由死而结生。彼之知徧知也。
〔六、知徧知——法住智〕
彼如次知解。于过去由业缘所生诸蕴,皆于其处灭。而依过去之业缘,于此有而其他之诸蕴生。无有一法是从过去有而来此有。又于此有,依业缘生诸蕴而灭,于再有(来世)即生起他〔之诸蕴〕。无有一法依此有而往再有。
譬喻依阿阇梨之口讽诵,虽非入于弟子之口,但依其〔讽诵之〕缘,讽诵非不起于彼〔弟子〕之口。又〔病人〕之使者饮咒水虽非入病者之腹中,非不依其缘而病治。施化粧于脸之颜貌,虽非至于镜面,但由其缘非不知化粧于其处。依一灯心之灯焰,虽非移至他之灯心,但由其缘非不生灯焰于其处〔他之灯心〕。如斯由过去[P.604]而此有,由此而再有(来世),虽无移往何法,但于过去有依蕴、处、界之缘,〔非不生〕此世之〔蕴、处、界〕。或依此世之蕴、处、界之缘,非不生于再有之蕴、处、界。
如斯,所知由死、结生之一切法——依一切行相之名色——强化把握缘之智,善舍断十六种之疑惑。不仅如此,亦舍断如「对师之疑」等类八种之疑惑,亦令镇伏六十二恶见。依如斯种种之方法把握名色之缘,越度三世之疑惑,而在智为「度疑清净」应当知。不论是「法住智」、「如实智」、「正见」皆是此〔度疑清净之〕同义语。即所说如次:「无明为缘,行乃由缘已生。此等之法,两者皆是缘生,把握缘之智为法住智。」
「作意无明者,如实知见何法耶?云何为正见?云何从此一切诸行善见无常?对何者舍断疑惑耶?作意苦、无我者,如实知见何法耶?……乃至……对何者舍断惑耶?作意无常者以如实知见相,故言正见。如斯善见一切诸行是无常为结果。〔又对此如实知见〕舍断疑惑。作意苦者,如实知见转起。作意无我者,如实知见相与转起,依此言为正见。如斯善见一切诸法是无常为结果。又对〔此如实见〕断舍疑惑。如实智即是正见,疑惑之越度者之此等〔三〕法,义异文亦异耶?或义是一[P.605]而唯文之异耶?如实智、正见、疑惑之越度之此等〔三〕法,义一而唯文异」。
而具备此〔如实〕智之观者,于佛教为得入息(圣果)者、得住立(圣道)者,至决定者,言为小须陀洹。
为令此善人之喜悦,而造清净道〔论〕,解释慧修习论中之度疑清净,名为第十九品。
校注
顾念(āvajjati),于底本有 āpajjati,今从暹罗本。 M. I, p. 111。 M. I, p. 8,參照中阿含一〇经(大正一.四三二a)。 内(ajjhattaṁ),于底本有 ārabbha,今从暹罗本及引用原文。 Pṭs. I, p. 52。 以上对于诸业之说明,參照 Ā. II, pp. 210-223。 言(nānma),于底本无此字,由暹罗本补之。 多与不多之中(bahulābahulesu),于底本之 bahulā bahulesu 是错误。 以下诸偈亦出于 Abhidhammāvatāra, p. 118f。 此(etam),于底本有 evaṁ,今从暹罗本。 知徧知(ñātapariññā),于底本之 ñātāpariññā 是错误。 八种之疑惑时对:(一)佛、(二)法、(三)僧、(四)、(五)前际、(六)后际、(七)前后际、(八)此缘生、缘已生法之八种疑。參照 Dhs. p. 183。 对于六十二恶见,參照 D. I, p. 39ff。 Pṭs. I, p. 51f。 行(saṅkhārā),于底本之 saṅkhāra 是错误。 Pṭs. II, p. 62f。 为其结果(tad-anvayena),于底本之 tad-avayena 是错误。【经文资讯】《汉译南传大藏经》第 69 册 No. 35 清净道论(第14卷-第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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